企业搬迁员工问题 律师法律意见

企业搬迁面临的员工难题与解决方案最近,有客户咨询企业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员工相关问题,本所律师认为值得和大家分享解决方案。案情大致如下:某外资生产性企业承租的位于青浦区的厂房,由于租赁期满未获续租,为此,企业拟在青浦区范围内承租新厂房将工厂整体搬迁至新址。在此过程中,有部分员工提出:厂房搬迁,应当予以员工赔偿/补偿金。对此,企业希望律师就厂房搬迁过程所涉及的员工权益保护以及企业应当采取的策略、行动计划等提供相关意见,希望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搬迁过程中所涉及的员工赔偿/补偿成本,并避免由此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就此案出具相关法律意见,我们的思考逻辑过程如下:一、中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补偿的法定情形分析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企业应当向与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一)员工以如下理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a)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企业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d)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e)企业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二)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三)企业在下列情况下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四)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五)劳动合同到期期满,企业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六)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在企业厂房搬迁过程中,员工可能作为要求经济补偿金的理由为:(一)因企业厂房搬迁,员工以企业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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