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六大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六大现状一、直接融资状况不理想: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债券或股票)直接形成债权股权关系的金融行为。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目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状况不十分理想。在债券融资方面,我国目前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且发行时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及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受发行规模的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额度的要求,使得这些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直接融资。另一方面,国家规定对企业债券利息征收所得税后,更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再加上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风险大等自身特点,使得中小企业仅有的发行额度也很难完成。尽管我国有关部门即将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将有所放宽,先对项目的限制将有所松动,但对中小企业来说,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不在众筹商备选企业之列。2007年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是我国债券市场的创新,首先允许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但这只是刚刚开始,有待今后扩大范围和规范发展,使之成为中小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有效途径。在股权融资方面,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有十分严格的限制条件,中小企业大多在创业期和成长期,很难达到上市门槛。目前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有1500多家,而且大多是大中型企业,也有一些商业模式新、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的中小企业,通过直接上市筹资,或者通过反向并购即借“壳”买“壳”的形式上市。尽管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了中小企业板,为中小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开
辟一条通道。但由于上市条件、上市程序等与主板基本相同,并不能真正解决有限的上市资源与庞大的上市需求之间的矛盾。目前仍没有推出创业板和三板市场,许多高增长科技型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无法改变中小企业股权融资的困境。同时,这也影响着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与投资热情。我国中小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缺陷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所以应大力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同时,要加快发展私募股权融资市场。私募股权融资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发展所需的资金,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新的投资者进入,会为企业带来资本运作的经验和管理模式,可以帮助企业更快地成长和成熟起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20031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进一步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在此之前,中央为了搞活国有企业,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要求银行部门要重点支持大企业,确保大企业的信贷,在此基础上才能考虑中小企业需要,对中小企业明显重视不够。由于中小企业大多数是非国有的,效益不稳定,贷款回收不好,容易产生信贷风险,所以银行一般对中小企业贷款十分慎重,条件较为苛刻,形成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银行在对待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尽管现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由于人们观念的束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三、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的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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