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付款三方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方与丙方于2年1月日签订了《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经丙方同意,甲方将该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就有关事宜各方达成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义务范围及要求: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的甲方所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及责任,包括工程施工、结算工作的配合与工程的维保等,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2、乙方应具备与甲方同等的企业资质与能力,乙方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的真实合法性付全部责任;且甲方对乙方能够承接《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担保责任。
3、甲方对本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收取甲方与丙方签订的《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款项。
5、乙方负责提供所收款项的正规合法的工程款发票。
二、具体款项及支付说明:
1、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将剩余款项全部支付至乙方公司账户。
2、每次款项支付均由乙方提前提供满足丙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丙方收到确认合格的发票后给予办理款项支付。
3、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所欠工程款发票全额补齐。
三、其他:
1、本协议履行所产生不属于《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规定的一切额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其他两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与本协议及所涉及的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而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且不具备法律效力时,则《项目供配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仍有甲丙双方履行,不受影响。
4、未经三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