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上传及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发改办产业[2005]1927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9.10
【实施日期】2005.09.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机动车
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上传及管理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05]1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关于规范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2881号)中关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上传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