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

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

一、质量保证原则

(一)DR场所的选址、布局和防护设施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具备与诊疗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包括医用直线加速器、模拟定位机,个人剂量报警仪等必要的设备和防护用品。

(三)具备与科室规模相适应的各类专业人员。

(四)具有对受诊治者的安全保障措施。

(五)制定辐射剂量的质量检测计划,保证照射质量,做好直线加速器、剂量检测仪等设备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

二、质量保证内容

(一)技术员每次在病人检查摆位前、摆位中和摆位后校对病人治疗单,核实相关照射参数。

(二)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

(三)建立质量控制小组,实行科主任、技士长负责制,采取定期检查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层层把关,防止差错。

(四)维修技术人员在治疗期间随时观察机器的运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五)定期维修保养机器,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六)直线加速器每周进行一次剂量检测,保证剂量的准确性。

(七)剂量检测仪每年送有关部门进行校验。

三、保养维护及环境监测

(一)每周六设备维修人员和物理师共同对直线加速器的射线剂量、机器参数、门机灯连锁等进行检查,每半年由生产厂家专业工程师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维护和机器性能测定,及时校验各种参数。

(二)每年请卫生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人员对放射场所的环境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对机器进行性能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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