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

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

第1条 每位业务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他人,树立大公无私勇于为他人奉献的精神。真正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面貌。要认真学习各项制度,努力学习各们学科,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演讲水平。

第2条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民文明手册,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讲究生活公德和秩序,禁止在公共场合严不自律的行为发生。禁止在行业内外谈情说爱,严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第3条 严禁在行业内外酗酒和大吃大喝。

第4条 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讲究礼节,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不乱仍垃圾,严禁在楼内外大声喧哗,不追跑打闹。要尊重楼内外居民,提高自身素质。

第5条 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电话通畅,及时处理有关事项,严格遵守自由活动时间的规定,严禁打扑克、打台球、看录像、下棋等,严禁各种赌博活动。

第6条 出远门、外出购物或到朋友家串门时,应向推荐人打招呼,养成随身携带证件的习惯。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经请假批准后,须两到三人同行方可,且必须在二十二点前回家。

第7条 行业组织的学习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及各种娱乐活动等,要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

第8条 在学习交流过程中要取长补短。在任何场合下,绝对禁止说别人的闲话,以免影响团结。

第9条 大型活动必须经大经理同意后方可展开,否则发生任何不良后果,均有组织者负责。

第10条 各级业务员必须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经常违反行业的制度或妨碍行业发展的,经教育不改者,逐渐断绝其业务往来,劝其回家。

第11条 各级业务员要把行业精神不折不扣的传达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

第12条 严格管理资料文件,内部资料不得外传。个人的发言稿,电话稿要经老业务员审阅。

第13条 要合理安排住房,尽量节约运作资金。多人住在一起的,生活实行AA制。房租、押金、水电费、生活用品等费用委托专人收取和支付,共同生活开支的费用按人数和天数平摊。

第14条 新朋友来考察行业,在七天之内的吃住行等所有开支的接待费用由新朋友的业务员负责。新朋友到的第八天开始,要和大家一起交房租、水电和公共费用。

第15条 如果你的朋友应各种原因暂借他人房间几天,请按每人每天五元钱的标准缴纳生活费,借住超过十天后,一切费用按AA制平摊。

第16条 如果你的新朋友长期生活在本行业,但不从事行业的,从来的第一天起按AA制平摊各种费用,如果是短期居住,其居住期间的生活费用由你支付。

第17条 不允许家庭之间经常借财借物。到他人房间不允许乱动、乱拿,乱用他人物品同时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第18条 不许在他人房间就餐。如果就餐,无论在谁家里都必须缴纳伙食费,以免造成他人家庭经济负担。

第19条 家庭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日范围包括做饭、烧水、拖地板、倒垃圾、整理房间内外卫生,清理厨房卫生,卫生间卫生,收拾桌椅等一切日常家务。当晚与第二天值日者交接手续,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天。

第20条 避免家庭、人员之间发生借财、借贷关系,以免引起经济纠纷。

《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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