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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武警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摘要:人才培养模式关乎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在军事院校调整改革的大背景下,军事人才培养模式面临诸多问题。改革和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当前必须大力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武警院校法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军事法治素养的武警部队基层指挥警官。当前武警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上存在培养目标不够精准、课程建设实战化不足、管理和评估制度不够科学、教学方法和手段过于传统等问题。结合院校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应当着力从注重价值引领,立德树人勇担使命;矢志教战研战,优化法学专业课程;科学分析评价,提升管理评估效益;突破传统思维,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四个方面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院校育人质量,为强军兴军服务。关键词:人才培养军事教育法学习主席在全军院校长集训开班式上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军事教育方针,即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为强军兴军服务,立德树人,为战育人,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法学专业作为军事人才培养重要的专业之一,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是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一、人才培养模式相关理论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是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实现这些培养目标的方法和手段。武警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则是指武警院校根据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法学专业的学员设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以及怎样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包括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和培养评价四要素。其中,培养目标是是教育目的,是决定性因素,受军队对人才的需求与学员的基础条件及全面发展要求的共同制约,解决培养什么类型的人的问题。培养过程是人才培养模式的本质属性,一定方式从事教学活动的过程,主要包括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培养途径和培养方案等。培养制度是重要保障与基本前提,是有关人才培养的重要规定、程序及其实施体系。培养制度包括基本制度、组合制度和日常教学管理制度三大类。培养评价是重要环节,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培养过程及所培养人才的质量与效益进行客观衡量和科学判断。二、当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一)人才培养目标不够精准培养目标直接关涉能否培养出符合部队建设发展需要的专业化新型军事人才的问题。武警院校法学专业现行的人才培养目标,更着重于法学专才教育,注重培养学员的法学基础理论。但从军队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来看,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界定为培育德才兼备,能为部队建设和遂行任务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新型军事人才。军校为打仗而生,军校为打仗而建。我们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面向战场、面向部队、面向未来,走内涵是发展道路,强化政治保证,把好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二)课程建设实战化不足武警院校法学专业开设专业背景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分为大纲明确的专业背景必修课、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的专业背景必修课以及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的专业背景
选修课。其中大纲明确的课程是武警部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专业背景课程,对于奠定学员扎实的法律素养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而人才培养方案明确的课程是各院校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性开设的专业背景课。当前武警院校自主开设的课程绝大多数和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与部队性质和使命任务对法学专业人才需求的匹配度不够,与备战打仗的要求相差较大,与实战化的对接明显不足。(三)管理和评估制度不够科学院校教学管理和评估制度不够科学,人才培养质量得不到有效提升。在教学效果和学生评价方面,综合评定成绩是学员毕业去向的唯一衡量指标。综合评定成绩由课程成绩和学员大队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而专业背景课程仅占学员在校学习所有课程学时的26.4%。这一占比在学员毕业综合评定中仅占15.6%。这一量化评价结果,不能有效地反映学员专业能力素养,也易造成学员学习动力不足的状态,影响了军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水平。(四)教学方法和手段过于传统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手段,削弱了学员的主体地位。在传统法学教育观的指导下,教员对法学教学工作的主导作用大,往往忽视了学员主体地位。上课记笔记,下课抄笔记,考试背笔记,毕业丢笔记的学习过程和教学方式,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学员的创造性思维和实际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得不到培养,陷入理论与知识脱节的泥潭。在学员实践创新环节,目前仅仅是参加地方高校辩论、见习、调研等活动,与部队实际需求相距较大,对于提升法学专业人才能打仗、打胜仗能力作用甚微。三、创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方法路径(一)注重价值引领,立德树人勇担使命立德树人要求军事教育必须加强政治引领,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育人的全过程,教育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军魂意识,矢志强军打赢,确保枪杆子永远掌握在忠于党的人手中,确保党和军队的事业后继有人。教学工作要紧跟新时代教育方针要求,将立德树人,为战育人贯彻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二)矢志教战研战,优化法学专业课程为战育人要求坚持面向战场、面向部队、面向未来,把握世界军事发展趋势和现代战争规律,围绕实战搞教学,着眼打赢育人才。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就是要在教学中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辩证统一。武警院校法学教育必须从实战出发,从部队需求出发,积极打造特色课程。要加强顶层设计和长远谋划,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加快推进课程体系的重构重塑,构建具有鲜明武警特色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具体思路上,着眼形势任务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从实战化角度出发,重构重塑课程体系,优化基础课程、建强主干课程、突出特色课程、发展交叉课程,实现课程体系对学科专业的有力支撑。(二)科学分析评价,提升管理评估效益,在教学评估与管理方面,应依据军事院校教育相关质量标准,建立院校自身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学校应建立自我评估制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开展院系评估、学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同地要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发挥教学状态数据对教学工作的常态监控作用,并结合自评工作,按年度形成并发布教学质量报告。同时建立科学的学员管理评估体系,从为战育人这一根本的目标指向出发,提高
学员专业素养,激发学习动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三)突破传统思维,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在重视发挥教员引导作用的前提下,树立学员的主体地位;培养学员有目的地学习和提问,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在教学手段上,采用多样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构建网络教学平台实现校级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库;用信息化技术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不断革新。适时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让学员通过模拟实战场景和实践操作,提高实践能力;通过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学习,深化对军事法治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在基层代职锻炼,能够帮助基层官兵解决个人及家庭涉法问题;通过参与部队各项任务,掌握遂行任务中需要明确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依法高校履行职责使命。作者简介:张微,武警警官学院军事法学系武警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职称,研究方向:军事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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