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题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题调研报告
作者: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专题调研组来源:光明日报时间:20081210

专题调研组成员
组长:
程世峨(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原主席)副组长:
王文章(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组员:
李景瑞(全国政协委员、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
杨波(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广电总局原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原台长)杨力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馆原馆长)王合忠(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巡视员)秦序(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郑长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李荣启(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826日至95,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赴陕西、广西两省区的榆林、延安、西安、南宁、百色、河池、柳州等7市,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专题,进行了为期10天的考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观看代表作展演,参观民间工艺展、文物展、民俗艺术博物馆、文化大院,到考察点访问,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了陕西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感受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多彩、弥足珍贵,同时也由衷感到,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到中华民族血脉的传,关系到精神家园的维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本报告是此次调研和调研组成员以其它多种形式调研的综合成果。

一、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长期以来创造积累的重要文化财富,它所包括的口头文学及其语言载体、传统表演艺术、民俗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其相应的活动场所等,既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又是中华民族身份和中华文化主权的有力象征。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2003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启动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计划到2020,初步构建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体系,基本实现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05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和原,对保护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和措施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56,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同年12

,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有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国逐步建立起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国家设立了由文化部牵头、九个部委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省区市及所属的地市县也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统一协调和领导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研中我们了解到,陕西省还建立了由59人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为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为切实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20056月,文化部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截至我们调研时,陕西全省已有100个县开展了普查工作,93.5%已有1.6万名传承人登记在册。截至20085月底,广西14地级市中桂林、柳州已基本完成普查工作,其他12个市正在进行之中。
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举措。2006520,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十个门类共518个项,涉及758个申报地区或单位。2008614,国务院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200610,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全国各省区市也都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逐步形成,初步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陕西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51,入选第一批省级名录的有145,全省10个地市均已建立了名录体系,目前共有市级名录项目395项。该省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名录的建立。广西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28,入选第一批自治区级名录的有58,第二批自治区级名录55项已完成公示程序。与此同时,全区14个市已有13个建立了市级名录,共入选289项。全区109个县(市、区,已有62个县建立了县级名录,共入选515项。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200765,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08126,又公布了第二批551名代表性传承人,这两批传承人涵盖了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五大类。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制度化,化部又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对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等作出明确规定。一些地方政府也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工作非常重视,不少省公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陕西省已有31人入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并已评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67人,涵盖8个大类、113个项目。该省文化厅制定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为代表性传承人颁发证书、发放生活补助、安排授课带徒、展演和展示其优秀作品等方法,鼓励支持传承人开展各种传习活动。广西已有11人入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已评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0,通过为传承人颁发证书、举办培训班、发放传承资助经费等方法,保护传承人,对其开展传习活动给予支持和一定的保障。二、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方
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我国政府和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不仅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和保护理念,而且注重在实践中摸索规律、积累经验,初步探索出一些具有中国特色、成效显著的保护方式。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言,应该实施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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