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中山大学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不含定向就业)、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术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学年。

全日制(不含定向就业)和国家专项计划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20000/.学年。

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学费标准为45000/.学年。

二、硕士研究生

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中的国家专项计划专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不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学费按普通计划生相关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中山大学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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