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报告活动情况登记表
矫正单位:茌平县司法局温陈司法所
姓名 | 刘 振 | 罪名 | 交通肇事罪 | 刑罚执行 类 别 | 缓刑 |
家庭 住址 | 茌平县振兴办事处温馨家园 | ||||
社 区
矫 正 对 象 本 人 小 结 | 矫正对象签名(手印): 201 年 月 日 | ||||
司 法 所 意 见 | 该矫正对象能较好的服从司法所的管理,表现(好、较好、一般、差) (公章) 2018年4月13日 | ||||
说明:本表用于社区矫正对象月度小结,除最后栏外均由本人填写。用后存入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小结一栏,应填写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情况和日常表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