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摘要】道德与法律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能把二者划分开来,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道德与法律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现代社会国家机器与国家意识形态的结合实际上就是道德和法律的完美契合。通过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不难发现,从法律的产生,再到实现法治就是一个道德和法律相互演进的过程。而在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中,儒家的伦理道德对各个阶段各个时期中国的法制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倡导意义。
【关键词】:道德法律
道德和法律的概念:
(一)德的概念:
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借以评判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关于善与恶,好与坏,优与劣,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见,诚实与虚伪,野蛮与文明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综合体系。可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婚姻家庭道德。(二)律的概念:
法是有国家制定的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道德和法律的区别:
法律和道德随同属于意识形态领域,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规范体系和调控机制,有各自的性质和界定,无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别。

(一)生的条件不同;
纵观中国社会历史的演进历程,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族公社的大背景下首先产生的是道德规范和神秘的宗教禁忌,随着历史发展,封建社会下国家机器的产生勾画了法律的雏形,终于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度的产生、确立而出现。然而道德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则是与人类的产生同步,由最古老的社会规范逐渐发展完善,经过历史沉淀来维系整个社会最基本的规范,没有道德的约束,整个社会便没有了存在的依托。法律的产生以利益多元化和利益冲突普遍化为条件,道德的产生则是以社会中的人际交往为条件。(本质不同;
法律的本质是“他律”道德的本质是“自律”。法律主要表现在他的外在强制力上,而这一手段的作用形式就是国家机器。而这些强制手段往往具有一定的暴力色彩,如剥夺财产甚至生命。可以对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有形的威慑力,进而保障正常社会秩序的进行,迫使其被动的遵从法律。道德则是通过内心信念主观上来对自己的实践行为做出自愿的约束,他无法借助外在的强制力进行,因为主观无法做到与客观的真正调和,外在力量无法改变一个人的内心想法。而道德其实质是通过社会软文化的教育,引导,影响等自觉形成。单纯的是一种心理认可,随时会因外物的变化而变化。
(二)现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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