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华学院章程(2021最新版)

广州新华学院章程(2021最新版)
序言
广州新华学院(以下简称学校)的前身是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举办高校中山大学与出资方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申办的独立学院。学校于20055月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568号),正式成为独立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设成广州新华学院,为民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使命,努力建设成整体水平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独具岭南特色的综合性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维护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高校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地址:
中文名称:广州新华学院
1

英文名称:GuangzhouXinhuaCollege缩写:GZXH
学校法定所在地: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华美路19号和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路248号,学校设有广州、东莞两个校区。
学校网址:……
第三条学校由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举办,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截至2020831日,经独立第三方审计,学校资产总额为477952.94万元。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和管理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董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法人登记管理机关为广东省民政厅。
第二章办学宗旨、规模、层次
第五条学校以“立德树人、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第一”的办学理念,坚持“三基三严三早”(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早立志规划人生,早理论联系实际,早参加社会实践)的教学传统,坚持诚信求是、开放包容、笃实创新的教学精神和“早、正、严、实”(立足早字,赢得时间;心正,身正,操行正;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方法;扎实抓,抓扎实)的教学原则,将培养“德才兼备、知行合一”,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
第六条学校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以本科教育为主,多层次办学,积极探索发展应
2

《广州新华学院章程(2021最新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