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指

【篇一:交通运输部直属部门及其介绍】

一、 交通运输部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

a、交通运输部下属四大研究院

1、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简介: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是我国公路交通领域唯一一所交通部直属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道路、桥梁、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公路运输、汽车运用、公路环保、交通物流等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

下属机构:

研究中心:

a、交通公路工程研究中心

b、公路交通安全工程研究中心

简介: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工程部部成立于1973年,是中国第一家全方位从事交通工程设计和研究的单位。交通工程部包括交通部公路交通安全工程研究中心(交通工程研究室)、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和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交通工程部隶属于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交通部公路交通领域唯一直属科研院所)

随着国家部属科研机关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更好的开展行业科研工作,2003年在交通工程室的基础上成立了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交通工程部,主要承担国家交通行业交通工程专业重大科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科技攻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制定、国家交通安全实验室的建设以及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等工作。

c、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简介:公路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简称汽运中心)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与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合署运行,主要以汽车运用工程专业为基础组建的开展有关公路运输车辆安全、环保、节能及汽车使用技术范围内的研究、检测工作,和场地技术服务以及物业保障服务工作。

自上世纪50年代末至今,经历了汽车室——汽车运用研究室、汽车保修研究室——汽车运用研究室、汽车保修研究室、节能研究室——汽车一室、汽车二室、汽车三室、试验场建设处——汽车研究部、交通部公路试验场——公路交通试验中心——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的调整改革。

目前,汽运中心依托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开展车辆试验与检测服务;试验场地技术服务;后勤保障等服务。试验场主体设施与装备具备了较高的服务能力,先后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试验设施包括4车道最高设计平衡车速达190km/h的全封闭高速循环跑道;全长2.3公里的长直线性能试验路;操纵稳定性测试场、车外噪声测试场、abs制动性能测试场;坡度为6%~60%的八条标准坡道;各种可靠性、耐久性试验

路、涉水池、溅水池,试验道路总长度达28.6公里;另外,场内还建有汽车碰撞、整车与排放等系列汽车运用工程实验室等实验室,试验场还提供餐厅、招待所、加油站、维修车间、独立试验车库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

汽运中心共完成多项国家、交通运输部科研课题,获得多项国家科技进步奖,部级科技进步奖若干,同时完成了汽车挂车生产许可证审查与检测、汽车挂车国家质量抽查、汽车节能产品质量检测、汽车制动液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与检测机国家质量抽查、汽车保修设备国家质量抽查等多次行业服务工作机大量的技术仲裁、委托检验、标准验证工作。

为更好的促进科研成果向产业方面转化,汽运中心下属合资企业北京中德安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生产和销售驾驶培训/交通教育;领域的编辑产品、多媒体和软件产品,同时研究和销售用于驾驶培训相关的硬件产品,开展驾驶培训和交通教育。下属北京通运科技有限公司

汽运中心建立了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互相包容、岗位创新、服务客户的企业文化,打造了一支专业配套、经验丰富、年富力强、充满朝气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汽运人将秉承标准化、国际化、人性化的服务理念,全面致力于我国的公路交通业、汽车产业以及国内外客户的发展需要,建设科研水平一流、管理服务一流、环境设施一流的汽车试验基地

d、公路交通环境工程研究中心

简介: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公路交通环境工程研究中心成立于1989年(其前身为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设计室),是面向政府、服务行业,专门从事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的综合性环境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领域、业务涉及公路交通行业环境标准规范制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环境工程设计等。

中心专业范围涉及公路工程、环境工程、环境规划、水保工程、生态学、环境化学、风景园林、园林、植保、给排水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中心持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国环境影响评价证甲字1016]和水利部核发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质证书[水保资证甲字第79]

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我院公路交通环保专业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由最初的1 5人已发展到目前的78人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及年龄结构均趋于合理。

e、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简介: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前身为成立于1983年的公路交通经济研究室。于2003年正式更名。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专门从事公路交通经济与管理研究、面向政府与行业提供咨询服务的部门。作为我国公路交通软科学研究领域的优秀代表,秉承20年积累的科研实力和品牌风范,始终致力于我国公路交通科技事业,伴随着我国公路交通的蓬勃发展而稳步成长,并凭借其高素质的科研队伍,高水平的科研能力,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公路交通软科学领域知名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

1983年以来,研究室先后承担了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和交通部下达的诸多软科学研究课题,共获科研成果350项,其中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5项。2008年实现产值2500万元。 此外,为各省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行业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服务,其丰硕的科研成果在我国公路交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前瞻性和战略指导性作用,成果得到广大客户的高度评价,其影响力和公信力也有力地推动了客户项目的实施,在业内享有一定的盛誉。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科研体制改革,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中心成立了下属企业中路公科(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面向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业务范围涉及经济贸易咨询、交通运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 今后,发展中心将进一步发挥对交通行业熟知的优势,继续立足交通行业,紧密围绕院

发展战略和三上工作目标,在全方位做好为部服务工作和不断提高科研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同时,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行业内的客户提供全方位、高专业水准、高实务操作性的咨询服务,全面打造、建立独特的竞争优势,力争建设成为一个在公路交通领域可及时、高效地为政府和行业提供技术支持、拥有一批有知名度的专家、在国内同行业实力最强的一流软科学研究机构。

f、交通智能运输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职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简介: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of its engineering technology, itsc)是1999年科技部批准成立,依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运行,并与智能交通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三位一体,构成面向全国智能交通运输领域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研发实体。

itsc以国民经济、交通运输行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智能交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发,对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科技成果进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系统集成以及后继工程化、产业化;为中央部委、地方政府以及城市管理部门提供政策咨询与技术支持,是我国智能交通战略思想的主要源泉之一;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智能交通方面的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品测试、咨询和评估等服务。

itsc是我国智能交通技术研究应用的先行者和主要推动力量。通过十几年的发展,itsc已经形成了一支研发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工程转化条件齐全并与国际接轨的研发团队;依托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试验场,建成了国内规模最大、条件最好、实体化、综合性的智能交通工程实验室。

近年来,itsc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及重大项目近百项,在智能交通发展战略、框架、标准、关键技术、产品、系统集成以及评价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的技术突破,形成了自有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成果,多项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智能交通系统体系研究与应用、电子不停车收费标准体系及成套检测技术、交通信息采集、处理与服务、交通运输安全预警与保障等;先后完成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10余项,加快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步伐,为提高我国道路交通供给能力、服务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itsc是我国智能交通领域国际交往的主要窗口。国际标准化组织智能交通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04)中国秘书处设在itsc,跟踪国际its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与日本、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智能交通协会、企业等保持着密切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组织第十四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

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0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itsc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载体,是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领域集设计咨询、标准检测、解决方案与产品提供于一体的技术领先型公司。

g、交通物流工程研究中心

简介:交通物流工程研究中心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下属研究机构,与中公华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事企合一方式统一管理。是中国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公路学会规划分会理事单位,中国标准化委员会理事单位。此外,中国公路学会运输与物流分会秘书处、交通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技术标委会秘书处挂靠在我中心。

h、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中心

i、桥梁技术研究中心

简历: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是我国公路交通领域唯一一所交通部直属的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道路、桥梁、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公路运输、汽车运用、公路环保、交通物流等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

桥梁技术研究中心是200911日在原道桥部的基础上,新独立运行的一个部门。桥梁技术研究中心作为公路院院属二级机构,始终本着以科研为基础、市场为导向的原则,以为部服务上水平,科学研究上档次,产业开发上台阶为发展目标,09年下半年中心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打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建立了顺应学科和市场发展的新体制。

中心经过多年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的磨练,已打造出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过硬的高层次学术梯队。目前中心职工共有136人,其中博士:20人,硕士:40人,本科:28人,本科以下:48;取得高级职称6人,副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37人,初级职称23人。

j、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

简介: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以下简称计量站)于201113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国)法计(201000067号】,是交通运输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从事法定计量的技术机构。负责全国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检定、校准及测试任务。计量站是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与桥梁工程领域的最高计量检定机构,部委托计量站负责履行相关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计量站在本区域内开展计量检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高新技术公司

a、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简介: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交科设计院)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的全资企业。北京交科设计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73年,其前身是交通部北京公路勘察设计所。经过多年发展,北京交科设计院已成为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道路交通领域设计咨询服务机构。

北京交科设计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8 人,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40人,工程师(助理研究员)82人;博士(博士后)21人,硕士83人,本科97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16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7,一级注册建筑师3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造价工程师3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等20余人。北京交科设计院配备有先进完备的公路、桥梁、隧道勘察、测试、分析设备和计算机软、硬件系统。

北京交科设计院于2010年通过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拥有以下经营资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编号工咨甲2012007002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编号010027-kj)、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编号a111009147);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编号国土资地灾设资字第(2008013002)号】;商务部批准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商合批【2010564号,证书编号110020100001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编号a211009144)。北京交科设计院于2009109日列入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名单(发展改革委公告 2009 14号),承担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委托的公路工程(预可)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后评估等投资咨询评估任务。

经过业内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北京交科设计院在交通领域创造了辉煌的业绩。在国内,北京交科设计院业务遍及北京、广东、湖南、贵州、福建、吉林、河北、陕西、江苏、浙江、新疆、内蒙古等全国各个省份。先后编制完成重大公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近50个,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沈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后评价、中越北仑河第二座公路桥梁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京昆高速公路石太北线石家庄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和109国道石嘴山黄河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等重大项目评估,完成交通工程设计项目500多个,公路工程路线、路基、路面设计项目里程累计10000多公里,桥梁、隧道工程

设计累计70余座,环境工程设计项目70余个。自成立以来,北京交科设计院荣获国家优秀咨询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优秀设计特等奖1项、国家优秀设计奖3项、交通运输部优秀设计奖15项、省市级优秀设计奖8项、省市级科技进步奖7项,荣获交通行业建国六十周年公路交通勘察设计经典工程奖6项。

北京交科设计院依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占地3700亩的试验开发基地,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和科研带设计的理念,严格遵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规定,在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工程、智能与信息化工程、环境工程等领域内不断探索创新,研究新理论,开发新产品,探索新技术,奠定了北京交科设计院在全国交通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从而确保为用户提供更加优秀的成果和优质

服务。

b、北京诚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简介:北京诚达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科研机构公路科学研究院的全资公司。作为研究院专业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的窗口,长期致力于交通机电工程应用与its系统集成技术研发,智能交通运营与管理业务覆盖高速公路、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等领域,成为集科研服务、工程设计、专业产品与工程实施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成立于1993年,首批获得公路交通工程综合系统工程甲级资质,获得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通过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引入iso 9000iso 14000gb/t 2800管理体系与规程,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综合管理,将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资源优势与现代型企业经营机制紧密结合,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篇二:交通运输经济法规】

交通运输经济法规第二次作业

一、填空题

1、铁路运输的 对象 是旅客或者货物、行李和包裹。

2、铁路运输企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间,从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 次日起算。

3、铁路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为。体积以适于装入行李车为限,但最小不得小于0.01m

4、托运人或旅客根据 自愿可以向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铁路法规定:铁路车站和列车内的治安秩序,由 铁路公安机关 负责维护。

6、铁路军事运输管理,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

7、根据破产法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作为公用企业 不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8、铁路运输可分为铁路营业性运输 和铁路非营业性运输。

9、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并且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的合同,是 双务 合同。

10、法人的变更会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但法人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因法人的变更而解除,而应由变更后的新法人 承担。

11、国务院交通运输各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交通运输企业依法实行监督、指导、协调 和帮助。

12、制定交通运输法的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规范交通运输秩序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3、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有空间的、时间的和人。

14

15通运输行政法规 骨干,以交通运输行政规章为补充,纵横相结合的系统。

16、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主体、客体与内容。

17、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称为人。

18法律关系。

19、在处理违法行为时,要分析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注意区分与以确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名词解释

1、《铁路法》是调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与铁路运输企业运营、铁路运输管理,铁路建设及铁路安全与防护等方面建立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 3

2、国际惯例 国际上对统一性质的问题,所采取的类似行为长期实践所形成,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3、经济法上的行为能力 法律确认经济法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根据自己的意志,依法行施权利,义务的能力。

4、法律事实 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法律关系的变更与灭消的客观形象。 9、内资企业市场准入

六、简答题

1、简述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运输保险的区别。

答: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虽然都具有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经济损失的目的,在出险后的赔付上二者具有一致性,但它们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两种不同的经济合同。保价运输属于运输合同的一部分,而保险则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保险只是一种赔偿形式,保险人没有参与运输管理,对运输安全不能实施监督保证,只起到货物损失后的简单经济补偿的作用。保险费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缴国家财政,并不直接返还承运人用于改善运输条件。而保价运输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律上要求对保价的货物运输安全负责。承运人直接参与货物运输的管理和安全保证工作,有条件对保价的货物采取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保价费收入主要用于事故的赔偿和提高运输安全质量上,使托运人能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

2.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条件? (一)线路允许通过的旅客列车运行速度120km/h 以下,货物列车运行速度

80km/h以下,货物列车牵引质量5000吨以下;

(二)级铁路与道路交叉;

(三)道口之间距离大于2 公里,并且无绕行条件;

(四)车辆或行人在距钢轨外侧不小于50米范围内的道路上,线路允许速度

120km/h 以下时应能看到两侧各400 米(双线各500 米)以外的列车,线路允许

速度100km/h 以下时应能看到两侧各340 米以外的列车,线路允许速度80km/h

下时应能看到两侧各270 米以外的列车;列车驾驶员在850 米以外可以看见道口

(五)拟通过道口的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原则上为正交,斜交时交叉角应大

45度;

(六)拟通过道口的道路平面线形应为直线;从最外侧钢轨算起的道路最小

直线长度不应小于50米,特殊情况下城市道路不应小于30米,乡村道路不应小于

20米;衔接道口平台的道路纵坡不得大于3%,困难条件下,通行铰接汽车的城市

2

道路不得小于3.5 %,通行普通汽车的城市道路、公路及场外道路不得大于5 %,

乡村道路不得大于6 %;

(七)铁路道口设置位置应在铁路车站以外,桥梁、隧道两端及进站信号机

100 米以外,区间或专用线道岔两端50米以外;

(八)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及土地使用要求;

(九)符合国家有关铁路、道路设计规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简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规定。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简述铁路运输承运人的权利。

有权对托运人填报的货物、包裹的品名、重量、数量进行检查;对托运人申报不实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加收运费和其他费用。

有权按照规定向托运人收取运费、杂费,托运人不按规定交付运费和杂费的,有权拒绝承运。有权向逾期领取货物、包裹、行李的收货人和旅客收取保管费。

对因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要求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票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补收票款,并按规定加收票款,对拒不补交票款或者加收票款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责令其下车。

对自承运人发出领取货物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者收货人书面通知承运人拒绝领取的货物,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作答复的;或者 3

自承运人发出领取货物通知之日起满九十日仍无人领取的包裹或者到站满九十日仍无人领取的行李,铁路运输企业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变卖。

有权拒绝办理违章的运输变更。

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不按约定的方式或法定方式包装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拒绝承运。

5.简述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6.简述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

铁路运输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如下:

第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

第二、投保货物运输保险的,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第三、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4

【篇三: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第一章综合知识

一、填空题

1.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五种形式。

2.按运输对象分类,运输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3.一般意义上的运输是指人或物借用一定的运输工具和运输基础设施在空间产生位移的

活动。

4.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点多面广、送达迅捷、可达性与可靠性高、原始投资少、运量小

的特点。

5.场站系统是完成旅客或货物运输的始发、

6.运输管理组织系统包括 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系统 和运输生产经营组织系统。

7.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范围、条件、程序。

8.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 的原则。

9.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 临时性 行政许可。

10.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发、送达行政

许可证件,或者加贴、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

涉及 公共利益 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12.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日前向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13.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申请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14.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 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

期的书面凭证。

15.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 的权利。

16.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 7日前通

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时间、地点等,听证应当制作笔录,最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

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

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务院对于尚未制定法律的,可用行政法规的

形式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 决定 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20.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

21.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

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22.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本等在 办公场所 公示。

23.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

料实质内容的 真实性 负责。

24.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

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25.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自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

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26.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 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呢该许可决定。

27.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 范围内有效。

28.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 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29.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 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

奉公。

30.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其工作人员的

31. 国务院

32.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法制和道路运输管理业务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

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33.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 公民 监督。

路运输车辆

35.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带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营运证又无法当

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粘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

相收取保管费用。

36.道路运输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

37.统计人员应当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38.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

运输市场

39.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40.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瞒足

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41.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

安全。

42.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

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 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43. 客运经营着、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44.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核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

45.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服从

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46.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

47.允许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采用独资形式(包括并购形式)在我国

境内设立道路运输企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以及机动车维修经营。

48.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拟设企业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

理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拟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还应当提交 合作意向书。

49.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道路运输发展政策和企业

资质条件,并符合拟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道路运

输业 发展规划的要求。

50.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立项及相关事项应当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51.外商投资设立道路运输企业的合同和章程应当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52.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投资各方应当以资产投资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5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歇业或终止,应当及时到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或其 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单项选择题

1.道路运输市场的主要功能是(c)

a.提供经营活动的场所 b.宏观调控

c.配置社会资源 d.微观监控

2. 道路运输管理的主体是(d)

a.各级工商管理部门 b.各级公路管理部门

c.各级公安主管部门 d.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不同运输方式有着不同的技术经济特点,道路运输的弱点表现为(c)

a.流动分散 b.点多面广

.单车作业运量小 d.运输范围小

4.完成一个包括准备、装载、运送及卸载这四个主要工作环节在内的一次运输过程的完整循

环,称为( a )

.运次 b.运量 c.运力 d.运距

5.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 b )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a.行业.国家 c.地方 d.国际

6.按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性质划分,一般将运输分为(b)

a.生产过程运输和流通过程运输

b.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

c.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

d.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

7.一般情况下,运输市场上出现供小于求的情况时,运价(c)

a.不受影响b.忽高忽低

.会上升 d.会下降

8.外商可以采用(a)形式投资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

在内地西部地区设立独资企业经营道路旅客运输。

a.中外合资 b.中外合作

c.外商独资 d.外商并购

9.在我国境内已经依法设立的其他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已经全部缴齐满

( b )年的,允许其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以及机动车维修

经营。

a.半 b1 c2 d.3

1 0.允许香港、澳门地区经营专营公共汽车(巴士)的客运公司在内地市级城市设立独资企业,

从事(b)业务。

a.轨道交通客运

b.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车客运

c.出租车客运城市和轨道交通客运

d.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和轨道交通客运

11.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主要投资者中至少一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从事(d)年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

a1 b2 c3 d.5

12.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外资股份比例不得多于(a)

a49 b5 0 c5 1d.60

13.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企业注册资本的( b )应当用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a.40% b.50% c.60% d.70%

14.外商投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投放的车辆应当为(b)及以上的客车。

a.普通 b.中级 c.高级 d.中高级

l 5.设立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拟设企业所在地的( b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立项申请。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d.乡级

16.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增项、变更的,应当由该企业向其所在地( b )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a.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7.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收到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增项、变更申请材料之日起(c)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a5 b.:1 0 c1 5d30

1 8.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收到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增项、变更申请上报材料之日起(c)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a5 b1 0 c1 5 d30

l9.交通运输部自收到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增项、变更申请上报材料之日起( d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颁发立项、增项或者变更批件;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5 b1 0 c. 1 5d. 30

20.申请或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申请人收到交通运输部批件后,应当在( d )日内持批件和要求的材料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颁发或者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a5 b1 0 c1 5d. 30

21.取得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批件后(d)个月内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立项批件自行失效。

a3 b6 c1 2d.1 8

22.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 c )年。

a5 b1 0 c1 2 d.1 5

23.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投资额中有(b)以上的资金用于客货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期限可延长至20年。

a40 b5 0 c60 d.70

2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申请延长经营期限的,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并

上报企业( d )记录等有关材料,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

a.固定资产评估 b.银行信贷

c.交通事故 d.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

25.经营业务符合道路运输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且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申 请延长期限,每次延长的经营期限不超过( d )年。

a5 b1 0 c1 5d20

26.申请延长经营期限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在经营期满( d )个月前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

a.半 b1 c3 d6

2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 a )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a.:1 0 b20 c3 0d40

28.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于每年的63 0 前报送当年.1---6月份的道路运输统计数据半年报,于次年的(a )3 1 前报送年报。

a1 b2 c3 d4

29.经国务院批准,(d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30.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c)许可。

a.撤销 b.吊销 c.注销 d.抵销

31.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律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d )

a.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许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被许可人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 .行政机关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2。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b )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半 b1 c2 d. 3

33.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c)日。

a 10b3 0 c45 d.90

34.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a)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a5b1 0c30d.45

35.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d )

a.应当公开,但公众不能查阅b.只允许司法等相关部门查阅

c.经申请同意后可以公开d.应当公开,且公众也有权查阅

3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这体现了( c )

a.公平原则 b.公开原则

c.信赖保护原则d.便民原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