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积极开展或参与各类法制日的宣传,对社会公众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宣贯,提升社会公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法制意识,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我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贯彻执行力度,不断规范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提升依法行政和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我所也进一步重视卫生法制宣贯和卫生监督动态的宣传,内强依法行政能力,外树卫生监督形象。现将我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为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所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全面执行上级下达的卫生监督“双随机”工作任务,完善卫生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

  二、内外并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

  设立所法制宣传科,对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进行不定期稽查、规范卫生执法行政行为;对卫生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严格把关,提升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评和参评,发现问题、找出差距,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同时,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工作职能和工作方法,加强卫生法制宣贯和卫生监督动态的宣传,内强能力,外树形象,

  二、违法必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2017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所共立案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89起,其中,适用一般程序立案查处案件36件,已发出处罚决定书30件(包括公共场所22件、公共场所控烟1件、非法行医2件、放射卫生1件、医院消毒管理1件、餐饮具集中消毒1件、生活饮用水卫生1件、涉水产品1件),处罚款103800元,加处罚款1100元,没收违法物品若干;并对53起(包括公共场所11件、公共场所控烟22件、医疗废物管理14件、放射卫生2件、餐饮具集中消毒2件、学校卫生2件、放射卫生2件)违法行为较轻、未导致违法后果的适用简易程序采取了警告的简易处罚。同时,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改正,为我县卫生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提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全年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驳回上诉,维持行政处罚;在诉讼过程中,卫生局主要负责人、监督所监督所分管法制副所长也积极出庭应诉,维护了卫生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尊严。

  三、严肃查处,及时查处投诉举报案件

  畅通社会投诉举报途径,按《浙江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受理、查处、反馈等工作,得到了投诉当事人的好评,截止目前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5起,均已及时调查处理,并按信息化要求及时录入系统。

  四、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为切实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服务能力、业务能力,制定了严格的学习制度,采取网络自学、定期内部培训、相互交流等学习形式,强化卫生监督员队伍的法制学习。组织开展全所卫生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3期;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培训2次,并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实战演练1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全体卫生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五、加强卫生执法宣传,树立卫生监督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或参与各类法制日的宣传,对社会公众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宣贯,提升社会公众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法制意识;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向各类媒体或信息专刊投送卫生监督信息稿件50余篇;开通并启用本所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卫生监督动态信息。同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微电影、微课件比赛活动,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多渠道宣传,树立卫生监督良好社会形象。

  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青岛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制定我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如下

  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城市道路停车管理、违法建设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和劳动监察行政执法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选择性执法、违法执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时间安排5-7月)

  二、开展证明事项专项监督检查。对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清理证明事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间安排5-6月)

  三、检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络运行情况。检查市政府各部门推动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情况。(时间安排9-10月)

  四、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时间安排6-8月)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一)随机抽查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部门行政处罚案卷。(时间安排7-10月)

  (二)开展全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级执法机关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每单位一定数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时间安排10 -12月)

  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暗访、实地查看执法等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处理,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舟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要求,舟山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该计划详细列明了2019年舟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任务安排、监督检查方式及具体工作要求。今年,监督工作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两个部分。日常监督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一是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公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二是结合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落实情况严明执法程序规范;三是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四是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检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此外,还将开展关于《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情况、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执法办案系统应用情况等专项督查。

  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随同执法、查阅有关台帐、案卷资料等方式进行。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将会同市检察院、市监察委等部门或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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