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宜宾市下半年公务员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4年宜宾市下半年公务员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招考对象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7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4824(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至2014824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8824-1996824日期间出生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824日以后出生;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824日至829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其中,区县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所在区县人社局具体负责



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4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从824日起可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830800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
2014825日至8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佣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询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资格初审合格后至201491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行测、申论每人每科50。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829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减免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922日至9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4年下半年四川省宜宾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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