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与合规部员工考核方案

2020年度法律与合规部员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升法律与合规部工作质效,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在年度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扎实推进合规、内控操作风险、案防、法务及消保等工作,助力全行高质量发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1.考核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所有考核依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实际和记录进行评价,客观反映工作成果。2.考核方案中将采用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评价,结合我行德、能、勤、绩、廉考核标准及总行对部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二、考核对象法律与合规部所有员工三、考核方法和内容(一)考核方法采取百分制、外部评估评价结果运用及综合加扣分项三者相结合的方式。一是所有岗位基准得分细分考核项目,并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总分100分,根据履职情况确定员工年度基准得分。二是外部评估评价结果运用。岗位工作外部监管/主管部门评级、评估分数、通报等获得监管部门认可程度作为外部评估评价结果运用。三是实行员工行为及技能等综合加扣分制:员工工作技15
能提升、员工行为规范等作为加扣分制的考核因素。(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岗位基准得分。由岗位工作评价、共同工作评价、工作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根据各岗位情况确定细项分值,总分100分,具体详见各岗位考核表。2.外部评估评价结果运用。岗位工作被外部监管/主管部门评估评价中较上一年度评定等级下降一级的,或者评估分数较上一年度下降可能影响整体评估结果,或评估分数虽不影响评估结果但分值下降3分以上(含)的,在总分基础上进行扣减5分。同理,相应提高的,同等实行加分。同时可根据监管评级、监管得分变动程度,酌情加重加扣分。岗位工作监管评级、得分虽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岗位工作被监管部门通报,在总分基础上加扣3分。同时根据通报所产生的影响程度,可酌情再加重加扣分1-2分。3.员工行为及技能等综合加扣分。1)员工考核当年考取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或提升相关学历,加3分;员工通过银行业相关的初级职称考试加1分、通过中级职称考试加2分,取得银行业相关高级职称加3分,通过CPACFA、法律职业资格等考试或同等考试加3分;2)员工积极参加总行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不包含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加0.5分,行内采用稿件或行外媒体25
《2020年法律与合规部员工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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