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前性行为

学院化工学院 专业制药工程 姓名李永 学号1426221027 教师刘英

如何看待婚前性行为

随着年龄的增长,当我们步入大学生涯后,在性心理和性生理上也已经日渐成熟。从对性的好奇到对性的要求,性的观念也具有了显著的特点。当代社会,在性观念已经被理解为很开放的这一代,婚前性行为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尤其是在大学生范围内,关于婚前性行为的讨论一直是一大热点下面,我仅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

婚前性行为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主观原因

1 把发生性行为作为爱的证明。

相当部分年轻情侣发生婚前性关系是因为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表达对爱情的忠贞,很多情侣选择这种将自己完全交给对方的方式来展现自己对对方的爱,来象征着对爱情的死心塌地,这种思想尤其在女生中居多。

2 恋爱中双方过于亲昵无法抑制性的冲动

未婚男女在恋爱交往期间,在一起的时间很长,很多情侣甚至一天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相处在一起。在交往的过程中,感情的逐渐升温也带动着两人间亲密行为的升温。从刚开始恋爱时的牵手,逐渐发展到拥抱,亲吻,再发展下去,两个人情到浓时,郎情妾意,发生性关系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了。

3 出于好奇心和性体验心理

作为20岁左右的年轻男女,在还没有发生过性行为的年龄中,对异性、对性行为存在极大的好奇心,在已经开始了解自己的同时,他们十分渴望了解异性,同时希望有一种对性行为的感性认识,当双方都有这种想法时,就自然的发生婚前性行为。

4 出于试婚的心理

在结婚之前发生性行为甚至是同居,是很多人用来检验两个人的默契程度,观察对方对自己是不是真心,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以这种方式加深对对方的了解,以便于判断是否能把对方列为结婚对象。

5 恋爱期间一方恐怕另一方变心有意造成性关系的事实以便达到与另一方结婚的目的

在绝大多数处于恋爱关系的男女中,两人在恋爱中的地位是不对等的。除了性格的强势与否,生活习惯的好坏,还包括两个人的家庭、工作、受教育程度等很多方面。在恋爱双方地位不对等时,处于弱势的一方会选择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来拴住对方的心,使对方加深对自己的爱或者让对方对自己有愧疚感。以这种方式来使对方对自己死心塌地,以降低将来分手(被甩)的风险。

客观原因

1 经济发展带来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改变,社会容忍度也随之“扩容”。

如果时光倒流十几年,女大学生同居、怀孕的事情绝对是爆炸性新闻,国人十有八九会对此嗤之以鼻。然而,时至今日,随着社会观念的日益开放,大学生性关系、同居、怀孕等现象已越来越普遍,大家都能以心平气和的态度去接受周围人的所作所为,而社会也对此视若平常。社会上婚前同居持明显反对态度的比例下降了,大多数人对婚前性行为表示理解和赞同

2 西方的“性解放”思潮泛滥。

“性解放”思想使人类性功能从繁殖和培育人类后代变成了纯粹寻找性快感和性享乐。稳定社会的家庭细胞的功能价值已不复存在,繁衍与培育子女的价值已变成了人们多余的负担。人们不再是为了家庭和生活发生性关系,而是为了发生性关系而发生性关系。尤其在大学生群体中这一思潮影响颇深。

3 大众文化传播媒介过多渲染情爱对青少年的性刺激大为增强

在这个网络极其发达的时代,各种社交媒体,广电传媒等对婚前性行为的报道十分常见。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众多的情侣,大多数年轻人认为婚前性关系没什么,怀有严重处女情结的人也在逐渐减少,所以发生婚前性行为逐渐的成了恋爱生活的主流。

对于婚前性行为,我认为可以接受,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感情基础

只要两性之间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是很自然的事,性行为就是感情升华的结果,为了真情而发生性行为是应该的。人就是感情动物,情之所至,性行为的发生不可阻挡。婚前性行为在当今这个开放的世界是被人接受的,两性之间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会加深两性的感情,如果是真心相爱,发生性行为未尝不可

2 人之本性

人发育到了性成熟期,性欲的产生是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是人的本性之表现,而人的本性力量是巨大的,不能人为地去压抑,也是压抑不了的。人是万物之灵,人是世间最尊贵的,人的天然欲望应该得到尊重,如果人为压抑就是违反自然、违反人的天性。对此,任何法规甚至法律顺应的应该是一种合理的人性,而不是想方设法自以为是地去压抑。所以,人们应该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

3 人身自

对于性成熟的人是否同异性发生性关系,同谁发生性关系是他自己的自由,他人不应干涉,也无权干涉。而且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人类文明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人类自身的解放程度已经很高,性的解放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之一,所以,每个个体的人都应该分享到这一成果,得到性自由,而对人的性自由进行限制甚至是惩罚,是不人道的。性自由是人的精神自由的组成部分,没有精神自由,人怎能称其为人

4 基本人权

性权力是人的基本权利,不能被剥夺。 我们对人权应该有更广泛的理解,除了政治方面以外,要更多地吸取西方的人权观,对每个成年人来说,其基本人权包括很多方面,性权力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得到保护,要尊重人权,就必然尊重人的性权利。所以,社会舆论应该对婚前性行为采取宽容态度,对婚前性行为的宽容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5 身心健康

婚前性行为从一定角度讲对人的身心健康是有利的。从科学的角度讲,尤其从心理学方面讲,如果成年个体过分压抑自己的性欲望,或者说性需要长期得不到满足,会引发一些心理问题。人的原始欲望,特别是性的本能欲望非常强。如果过度地压抑,也就是说,过度以道德力量来压抑原始性冲动,不让其得到合理的释放,而压抑自己,以致于变得焦虑抑郁,甚至导致心理障碍,影响身心健康

6 法律界限

很多从法律角度对婚前性行为进行了辩证分析,认为婚前性行为不能一概而论,要做具体分析,关键看是否超越了法律界限,虽然婚前性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的禁止婚前性行为,所以只要不是重婚同居、涉及金钱交易的卖淫等就不违反法律准则,也就不应受到指责、反对

当然,不反对婚前性行为并不代表提倡它。未婚情侣们可以进行婚前性行为,但必须要有正确的态度和心理准备。正确的态度就是要认真负责(尤其是对女方的负责)。爱对方,就要拥有对方,要想拥有对方,就应该珍惜对方和保护对方。至于心理准备,一方面发生性行为后若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分手,自己能不能接受;另一方面,两个人发展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婚前性行为是有利于两人婚后的生活,还是不利于婚后的生活。如果真的已经或想要发生婚前性关系,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因怀孕而影响自己的当前的正常生活;同时固定性伴侣,洁身自好,滥交,以防感染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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