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2014年清华大学将继续依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一、领导机构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1.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3.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三、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四、招生专业考生需要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在测试数学与逻辑为必考科目,另一选考科目与自主选拔专业
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过自主考核合格入选考生的高考录取专业也将在考生选考自主初试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确定。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将在自主选拔复试阶段,根据考生申请报名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基础来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并给予表现优异者高考相关专业录取优惠政策。2014年参加学科/专业面试的学科/专业为:1.信息学科2.机械学科3.经管学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类)4.建筑学5.环境工程6.工程力学7.工程物理8.数学与应用数学9.物理学10.医学实验班11.临床医学12.人文科学实验班13.社会科学实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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