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儿园体温检测制度 幼儿园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一
一、为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在幼儿园的暴发、流行,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并启动幼儿园晨检制度。(幼儿园启动晨检制度,要同时启动传染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二、晨检是指每天早晨由幼儿园的园医(卫生保健教师、分管负责人或班主任等,对入园的幼儿逐一进行卫生医学和健康检查。 三、晨检地点
1. 第一次:幼儿园大门口(园医或分管负责人,视学生数量安排1-2名晨检人员
2. 第二次:教室门口(班主任或课任教师,每班安排1-2名晨检人员 四、晨检办法
查看、问询、拭(额头、测(体温 1.首先查问幼儿的相关情况: ①身体有无不适感觉? ②在家是否有过发热症状?现体温是否高于37.5度? ③是否到过疫情地区或接触过来自疫情地区的人员? ④查看幼儿口腔、皮肤有无皮疹及饮食、睡眠等其它情况。 2.拭(额头,测体温:
根据查看和问询情况,如果怀疑幼儿身体发热,园医(卫生保健教师要摸拭幼儿额头,确认有热度后,应立即用体温计测量。如果体温测试确定幼儿发热,特别是出现头疼、咳嗽、肌肉酸疼等,以及其它不能确定的症状,应将发热幼儿安排在隔离室或留观室,告知幼儿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做好登记,并立即通知其家长带领到医院诊断治疗。
体温计用过后,要放入盛有浓度为75%酒精的容器内进行消毒;晨检人员要洗手消毒后方可再进行下一步晨检。
五、幼儿园大门口处,要放置经消毒液消毒过的地毯或脚垫,地毯或脚垫略带湿润,所有幼儿入校,均应经过地毯或脚垫对鞋底进行擦拭。
六、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的幼儿入园后,各班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在教室门口,应对幼儿进行第二次检查,再次查看、询问幼儿,内容、办法同上。
七、对经第一、二次晨检确诊发热、由家长带离学校去医院诊治的幼儿,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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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老师应随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尽快地了解幼儿的详细情况,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如属传染性疾病,按照有关规定应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患病幼儿康复返校上课,须携带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园医(卫生保健教师或园长同意后,方可回园进班上课。
为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园内有咳嗽、发热、流感症状的患者,我园特制定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时间 :各班教师在每天上午8-9:20与中午(5月-9月3点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2、3、4、10、11、12、1月14;之前完成幼儿的晨午检,同时填写《晨午检登记表》和《幼儿缺勤排查登记表》。 二、负责晨午检人员应是幼儿园的各班负责人。 三、晨午检的地点:幼儿园门口。 四、晨午检查看内容:
1、一问:向家长寻问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2、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
3、三摸: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4、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五、根据询问和查看的情况,若有身体发热的幼儿,经体温测试确定后,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皮疹、痢疾时,通知家长送往医院就医。 七、负责老师要经常指导和检查幼儿的幼儿的洗手方法。 八、对有病患儿的班级、患儿摸过的玩具等要彻底消毒,开窗通 风。
九、对晨午检确诊发热劝其离园的幼儿,要做好记录,与患儿家长保持联系,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患儿康复返园时,须经保育员同意后,方可入园进班上课。
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等文件。根据规定,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必要时学校可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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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指出,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