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背后的知识产权

中美贸易战背后的知识产权

前一阵的中美贸易战,将中兴推上风口浪尖,一时间关于中兴的负面新闻覆盖了各大网络平台,美国指责中国盗用了其知识产权,所以此文就是将对知识产权的误区为大家梳理清晰。

一、拥有知识产权才意味着拥有高科技么?

其实知识产权和高科技并不必然重合,有些高科技产品肯定有知识产权保护,例如平常咱们用的一个小小的手机,这里面的专利经常数以千计。但是,并非所有的高科技都需要或者都能够用知识产权保护,有些技术,是必须公开的,从而换取国家对其在有限期间内进行保护(记住,专利是有保护期限的),禁止他人模仿山寨该技术方案。

另外,技术一旦申请专利,某种程度上就是公开的了、无太多秘密可言了。有论者把申请专利概括为:“公开换保护”,这是非常形象的。问题是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技术一旦公开,就意味着在全球公开;但能换取的保护,只能是在申请专利国的保护。为了不主动泄密,某些最高层最顶级的技术,往往是不申请专利的。

因此,高科技并不必然与知识产权重合。与此同时,有些专利也没有太大技术含量。因此,大量知识产权其实并无多少科技含量可言。

二、中国是否有义务保护所有的美国知识产权?

大概因为“知识产权”是一个好词,一提到知识产权大家就认为应该保护,一提到山寨仿冒就自然会鄙夷。然而,其实对于美国人没有在中国申请并获得的知识产权,中国人没有任何保护的义务。

这就是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一个重大的不同:地域性。你的一件衣服,不论你从中国带到美国还是日本,所有权肯定还是你的;你在中国欠了人钱,去了美国这钱你还得还。然而,专利这东西只在申请并授予的国家才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中国公司研发了一项技术,只在中国申请并获得了专利,在中国这个地区内,其他公司未经该公司许可,法律上肯定是不能再用这项技术甚至销售国外用这项技术生产的产品了;然而如果有其他公司在美国或日本运用这项技术,只要其产品不销往中国,其实中国公司在法律上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同样道理,美国的公司如果在美国申请获得了专利,如果没有在中国申请,那么中国公司如果运用该技术仿制了相关产品,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因为专利只能在申请及授予国受到保护。所以,需注意,一项技术如果在美国获得了专利授权,在中国没有申请或者没有成功获得专利,则中国在中国境内没有保护该技术、禁止他人实施该技术的义务。并且,中国企业实施了该技术,并只在中国境内销售相关产品,法律上同样没有任何问题;但相关产品如果销售到了美国,在美国则可能被诉专利侵权。

因此,其实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某没有义务去保护某些美国的专利,除非该技术已在中国获得专利。当然,对等地,美国其实也没有义务保护中国企业未在美国申请并获得的专利的技术。

三、专利侵权就意味着缺乏法律意识么?

申请专利只是意味着别人不论通过什么途径掌握了这项技术(哪怕是自己独立研发的),在法律上也不能再用。按照我国的专利法,只要你能证明他人申请之前你已经有了这个技术,那么,在原范围内你接着用,没问题。但是,如果是他人先申请了专利,即便你的技术是独立研发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你也不能再用这项技术了。

现代企业进行研发前通常要进行专利检索,尽量在自己技术发展道路上绕开他人的专利;也要进行必要的专利布局,在自己的技术发展道路上抢先申请一些专利防止他人抢注,甚至在竞争对手可能的发展路上布上抢先申请专利。专利游戏其实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甚至是“俺不走的路,偏偏也不让你走”。于是专利抢注成为一种风气,这导致现代社会专利密密麻麻犹如丛林,有些行业,想绕过别人已有专利谈何容易?一个电子产品里数以千计的技术,保不齐就会和别人的专利冲突;有的领域,生产产品想做到专利不侵权根本不可能,唯一能够避免专利侵权的方法就是不生产。

总之,现代高科技生产型企业,在专利丛林面前,真正能做到完全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少之又少,专利侵权还真和法律意识没太大关系。

四、美国的专利审查标准严于中国么?

很多人有个误解,以为西方人对技术要求严格,所以美国的专利审查标准必然严于中国;然而恰恰相反,美国的专利审查授予标准其实是很低的。这不是什么科技道德或者伦理问题,而是和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以及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有关。

那么为何美国的产业结构和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会导致其专利授予标准相对较低呢?原因很简单,从产业结构上,美国制造业比较空心化;从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来看,美国更多是商品进口国。美国是商品进口国,意味着往美国销售的商品都需要做到不侵犯其他人在美国获得的专利权,因为在美国销售侵犯美国专利权的商品肯定是构成专利侵权的;美国制造业空心化,意味着美国企业总体上不太需要去生产。这两者加在一起就导致一个后果:美国专利授予标准很低,专利蟑螂遍地。因为销往美国的外国商品,必须做到不侵犯美国授予的专利权,这种情况使得美国人有动力去获得更多专利,从而迫使舶来的进口商品缴纳专利许可费用;而美国企业尤其是专利权人往往自己不生产,这就使得大量低水平专利其实对美国没啥坏处。

那么,这些低水平专利会使谁的利益受损呢?当然是那些进入美国商品的外国制造商,因为他们哪怕是自己独立研发的技术,到了美国还得给美国人缴纳一笔专利许可费。

这种情况滋生了美国“专利蟑螂”(patent troll )(一种不从事实体生产,专门收购各种专利再以诉讼危险讹取专利费的公司)的泛滥。专利蟑螂遍地,其实加剧了美国制造业的空心化,因为你美国人自己要生产商品,也躲不过这些专利蟑螂的讹诈。现在看来,特朗普虽然重振制造业的口号喊得山响,但他未必有重振制造业的诚意,因为这一年来他的知识产权政策似乎没有太多调整;而当年奥巴马在高喊重振制造业的同时,毕竟还同时大力打击专利蟑螂,消除制造业的实际障碍。现在的美国,多半会美国制造一出,专利蟑螂蜂拥而至。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还是需要正视中美之间在某些领域的技术差距的。但这些技术差距,恰恰是专利中没有体现出来的那部分,就是“know-how”(技术秘诀)。这种技术美国人不公开,中国人无从得知,必须自己研发;但因为没有专利权拦路,中国人自己研发也没有法律障碍。恰恰是这种领域,其实中国科技进步很快,如歼20的出现。另外一种,就是公开了技术方案你也做不到的,如某项产品的制造需要超级优秀的工人或者极为精密的机床等生产设备。这些方面,恰恰是中国需要认真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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