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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研函〔201844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
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持续推进“互联网+”时代学位论文“质量监督工程”,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管理,学校充分利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网上对所有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参加盲审对象
1、本次申请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往年被抽到盲审而当时未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如本次需要申请学位;
3、除被校级抽检盲审的名单外,根据学院原选择申请硕士学位条款要求,需参加校级盲审的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所有提前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
5、凡在此之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或虽答辩通过但未获学(部)学位委员会批准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而延期申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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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研究生,在本次申请学位时其学位论文需参加校级盲审;
6、近2年省级学位论文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或“存在疑似抄袭”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该导师指导的研究生若申请学位,全部参加校级盲审。二、申请免盲审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校级盲审:
1硕士研究生: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时学生可排名第二)在本专业SSCICSSCISCIEI源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书)至少1篇。提前申请学位者除外。
2)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至少有2篇论文被SSCI录;或有3篇论文发表在SCI源刊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4篇发表在CSSCI源刊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EI源刊上[或被SCIEI(核心)之一收录],其中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一区源刊上。
2、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20181025日之前将本学期申请免校级盲审研究生的情况汇总到《南昌大学申请免校级盲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三、盲审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81025日之前,参加校级盲审的研究生将抽检论文按照要求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盲审的要求(即抽检的学位论文不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作者来源的字样),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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