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分类

服务业的概念界定和基本分类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自1985年以来实施的三次产业分类标准,第三产业内部又被划分为两大部门和四个层次。两大部门是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动类,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类,包括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地质普查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研、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类,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从以上分类可见服务领域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产业与服务业

三次产业是从经济体系的供给角度进行的分类。三次产业分类的逻辑过程是,下游产业的发展单向地依赖于上游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依赖于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料,第三产业的发展又依赖于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产品供应。根据20035月我国新颁布的产业分类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8 2002),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又称为广义服务业。从概念上讲,第三产业是指对消费者提供最终服务和对生产者(包括三个产业的生产者)提供中间服务的部门。具体来讲,根据新标准,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服务业是与农业、工业相对应的概念。服务业同农业、制造业的划分,是以经济体系的需求分类为基础的,它同农业、制造业之间是相互依赖关系,而不仅仅是单向依赖关系。长期以来,

我国同时使用第三产业服务业两个概念,两者内涵基本相同。在我国,服务业是同与国际通用概念一致的称谓,近年来,中央正式文件和政府主管部门也主要使用服务业这个概念。

、市场型服务业与非市场型服务业

市场型服务业指市场机制决定资源配置和价格水平的服务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体育、娱乐业等。

非市场服务业指政府较大程地利用行政手段和直接调控措施干预价格水平、市场准入、提供的规模和竞争行为的服务业。非市场型服务业包括垄断性服务行业、事业性服务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等。

、公共服务业与私人服务

公共服务是依托社会公共设施或公共部门、公共资源为居民提供公共物品的服务业。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业。

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或者机构提供的纯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

非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或机构提供的准公共产品性质的服务。主要包括非义务教育,新闻出版、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基础电信等。

私人服务是受竞争型市场机制约束并由市场参与者提供的产业化服务。主要包括零售和批发,运输,租赁和商务服务,文化休闲,房地产,商业银行,餐饮和旅馆等。

、公共服务的分类

公共服务从功能方面可以分为三大类:维护性公共服务,如国家安全、行政管理和国防外交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公共服务,如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进行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等;社会性公共服务,如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科技、环保等。

公共服务也可以从性质方面分成三大类:监督管理型公共服务,如国家行政管理;纯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环境保护;准公共服务,如发展非义务教育、新闻出版等。

、公用事业与社会事业

公用事业是涉及公共利益及有限公共资源配置,并具有自然垄断特点的服务行业。狭义是指水、电、气等几个事关公众日常生活的主要行业,广义则还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及医院、教育、航空、铁路等涉及公众利益的行业。从实际情况看,在我国,公用事业应该主要是指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即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污水处理、道路与桥梁、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等。

社会事业领域指关系社会公众精神文化需求、国民素质以及国家综合实力并且具有巨大外部正效应的服务业领域。主要包括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行业。

、自然垄断性服务业与竞争性服务业

自然垄断性服务业是指当只有一个厂商提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时技术效率较高的服务业。典型的自然垄断服务业包括煤气供应、水供应、垃圾处理、邮政、公路、运河和铁路等。

竞争性服务业是指市场机制能够实现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最高和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服务业领域,这些行业一般具有进入自由、竞争者众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提供的服务差异不大或者即使有差异但容易定价、买卖双方信息的基本对称等特点。主要包括零售、运输、批发、商务、旅游、租赁、商业性金融服务业等。

、营利性服务业与非营利性服务业

营利性服务业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并受市场机制调节供求的服务业。在我国现阶段,营利性服务业除了包括批发零售、餐饮、房地产等竞争性市场服务业以外,还包括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领域中的营利性部门提供的服务,例如,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卫生服务中的营利性医院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和非公共卫生服务。

非营利服务业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主要由政府或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提供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业。主要包括基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科研院所等。

、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

传统服务业:是指运用传统的生产方式经营,并且在工业化以前就已存在的服务业,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业、餐饮住宿业、修理业、商业等。

现代服务业:是指其需求主要受工业化进程、社会生产分工的深入影响而加速发展的服务业和运用现代科技技术、新型服务方式及新型经营形态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

现代服务业的分类包括1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2 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物、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3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4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新兴服务业:指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需求加速增长和大规模消费的服务业,这些行业的收入弹性一般较高。主要包括在后工业化时期出现迅速发展的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和公共服务等。

注:此文来源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和北京交通大学基础产业研究中心联合编印的《我国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

居民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托儿所、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其他居民服务等九个行业。

商务服务业: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市场管理、旅行社、其他商务服务等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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