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病条件

办理门诊大病的条件、程序、及意义

一办理条件:

按照《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资格准入标准》执行。

二、办理程序:

1.病人准备二次二级医院住院病历,两年以上门诊病历,一寸照片4张。

2.把相关材料交医院医保办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填收相关材料,由专管人员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办理。

4.约一周时间,办理好后即可生效。

5.专管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患者。

三、办理的意义:

1.方便患者就近就医,提高报销比例,减少患者经济负担。

2.能够增加“慢病患者”的再次入院率。

3.相应的扩大了医院的宣传,树立了医院形象。

4.增加社会效益,及医院经济效益。

Xx医院

2015.06.04

《办理大病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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