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综合测评细则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工作,总结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每学年均会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保证9月下旬及时完成测评工作,)经研究决定进行2021—2022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依据
《重庆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条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附件)
二、测评对象
大二及其以上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测评流程及时间
(一)公布测评方案(9月10日前完成)
公布测评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向学生传达到位;
(二)材料收集(9月15日前完成)
1.根据本学期测评范围组织学生出具相关加分证明材料;
2.辅导员组织测评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
3.辅导员提供相关加分、扣分客观依据;
4.学生各类加分材料以相应证书、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三)分数计算(9月20日前完成)
1.辅导员根据测评条例、细则及加减分材料计算出学生综合测评每项得分;
2.辅导员在班级内公示学生综合测评每项得分,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内接受学生反馈、更改。
(四)分数登载(9月23日12:00前完成)
1.学生综合测评每项得分,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在学生工作系统中下载并填写《综测分导入模板》;
2.仔细核对模板数据无误后,在学工系统中提交测评所有分数,分数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所有学生分数以提交分数为准。
(五)获奖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1.学生处根据系统排名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
2.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申请相应获奖项目;
3.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
(六)学校发文表彰获奖学生。
四.测评细节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13):
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其中思想政治最高分3分,操行考评最高分8分,诚信最高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