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

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
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946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一、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操作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的“约定事项”中已明确。提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以网站公布为准。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操作技能测试,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网站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含学校校医和财务岗位、职业技术学院和卫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1220(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组通〔20137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121日至122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就近交到我市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宜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

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4.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30%+《心理素质测评》×20%+《专业科目》×50%+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1229日在网站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网站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大碑巷37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4122913:0017:00,逾期不受理。(面试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

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各区县人社局和市属招聘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公布。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将于2015110日前在网站上公布,具体时间详见公告。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级相关单位按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其中,提前进行了操作技能测试的加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请在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
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已参加职称、(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审查资格的人员,根据区县或招聘单位自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事项在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操作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20%。
二、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先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2.体检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5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3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358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编在职人员应在聘用确认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附件3。通过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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