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山东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学校代码:*****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普通本1/6
(专)科招生工作。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学校纪委机关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二条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在线网站、本科招生小程序及招生简章等渠道公布。第十三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爱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爱合作办学)三个专业的应试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第十四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五条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其他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特殊要求。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学校2021年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分类培养。第十七条提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2/6
《安全验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