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主持词

宪法日主持词

【篇一: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主持词】

xx初中2014年国家宪法日教育活动主持词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是201412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在此举行特殊的升旗仪式,目的就是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今天的教育活动共有两项内容,下面进行第一项:升国旗、奏国歌;(请旗手、护旗手归队)

第二项:有请x校长讲话,大家欢迎!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希望同学通过今天的教育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学法、懂法、知法、护法、守法,并从行动开始,在学校做守纪好学生,在社会做守法好公民。

最后,关于宪法日教育活动,做以下安排,第三节上课后各班结合发的宪法内容读15分钟,学校安排检查,望各位上课教师配合并做好安排。

今天的宪法日教育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14114

【篇二:宪法晨读活动主持词】

岐山县第二初级中学

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宪法晨读活动

主持词

时间:2015415

地点:学校中院

参加人:全校师生

主持人:张新花

主持人开场白: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四月是我市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制宝鸡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局决定201543日至30日组织全县师生开展以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为主题法制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推动宪法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法制信仰。

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法制精神又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遵纪守法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遵纪守法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把每年的12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 按照教育部规定,全国40万所中小学将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并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

今天,在全市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里,我们隆重集会,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宪法晨读活动。

下面,我宣布岐山县第二初级中学学习宣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宪法晨读主题教育活动现在开始:

第一项:奏国歌,升国旗。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第二项:宪法到底是什么?宪法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下面请听八年级5班冯娜、张子涵给大家带来的宪法解读

第三项:演讲

演讲者:八年级5 朱瑞媛 题目《宪法在我心中》

第四项:晨读宪法。

《宪法》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下面由八年级五班同学为大家朗读宪法部分条文。

第五项:宣誓。

领誓人:

请同学们跟我一起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儿女,是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我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忠于宪法、忠于法律,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责任,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恪守行为规范,维护宪法权威,抵制违法行为,捍卫法律尊严,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好学生,为实现伟大的法治中国而奋斗!

【篇三:“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12.4”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今年124日更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今年“12?4”期间,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12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的《决定》还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

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小朋友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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