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楼内禁止吸烟的通知
全体职工:
为了响应市政府号召,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办公楼内全面禁止吸烟,具体事项如下:
一、各班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
二、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的规定,办公楼内自2015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吸烟。
三、各班组、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工作区域禁止摆放香烟和烟灰缸,地面禁止出现烟头。
四、吸烟时应到院内指定吸烟区。吸烟区禁止堆放杂物等易燃易爆品,吸烟区配有垃圾丢弃设施,禁止随地丢弃烟头、纸屑等。
五、违反以上规定的班组及个人,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处以200元人民币罚款。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