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团活动制度

学校社团活动制度

为强化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激励各社团积极有效的开展活动,促进各社团的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洪庄杨张集学校社团管理制度》,制定《社团量化考核制度》,以对社团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和服务,通过评价激励予以正确导向,推动社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本细则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进行量化,实行打分制,以此作为社团奖惩的依据。

一、考核标准(基础分)

()自身建设(40)

l、班子健全,每年民主换届一次(10)

2、工作制度完善,每年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材料齐全(20)

3、拥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来源(10)

()日常活动及管理工作(60)

l、社团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效果好(10)

2、会员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10)

3、社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10)

4、及时对内对外宣传报道本社团活动(10)

5、社团负责人按时参加院学生会召开的有关会议(10)

6、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向院团委汇报和向社团成员公布(10)

二、其它(加减分)

l、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每项()3分。

2、活动有特色、影响大,经院团委讨论认定,每项()5分。

3、社团获县级奖励,每项加5分,省及省级以上奖励,每项加10分。

4、在对外宣传中表现突出,被省及省级以上媒体报道者,每次加10分。

5、社团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活动登记表、工作总结,不按时上报社团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每次扣5分。

6、有关会议,不迟到、不早退。缺席1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

7、违反《洪庄杨张集学校社团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三、奖惩

l、校社团团委依据考核细则,在各社团自评申报的基础上每学期考评一次。

2、每年评出“优秀社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若干个(名),由学校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3、考核中不及格(考核总分少于60)的社团,给予警告并限期整顿。再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散。

《学校社团活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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