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政管[2014]30

【发布部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02

【实施日期】2014.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政管〔201430号)

各进驻单位:

为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3254号)精神,经研究,并经市法制局审查通过,现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442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审批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审批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以下简称各进驻单位) 的基本信息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办理行政审批或其他服务事项相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以下简称审批信息)的公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审批信息公开应遵循公正、公平、依法、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内容

第四条 各进驻单位应向社会公开下列审批信息:

(一)进驻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分管领导、首席代表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主要工作职责,窗口工作人员分工情况,经办及审批人员信息等内容。

(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受理的名称与编号、事项类别、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联系信息、投诉监督电话、流程图等具体内容。

(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辅助材料。包括空白表格、对应的《填写范本》、常见问题等内容。

(四)设立或调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查询服务。包括已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接件、流转、审批、办结等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的信息查询。

(六)各进驻单位制定的与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的公开信息。包括办事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等。

(七)其他应公开的审批信息。按照《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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