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现状及对策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现状及对策
刘四涌
【摘要】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对我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人才选拔方式基本上与国内高职专业无差异,招生情况不容乐观,本文试图从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生源特殊性角度,分析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贯彻实施招生改革对策。
【期刊名称】《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年(,期】2015(000003
【总页数】2(P1214
【关键词】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
【作者】刘四涌
【作者单位】苏州港大思培科技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G71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中外合作办学属于……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大致经历引进—嫁接—本土化—国际化四个阶段日趋成熟,已然成为考生除公立大学、民办大学、出国留学外的新选择。近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如何贯彻实施摆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面前,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人才选拔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教育部在教育涉外信息监管网上公示了一批经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实施高等专科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全国25个省份共开设有615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招生方式“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即“计划内”招生。
目前普遍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内招生统一根据各省市招生批次安排,考生必须填报高考志愿,并参加高考录取,然而与普通高职人才选拔几乎无差异。部分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院校规定英语单科成绩的最低要求,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因批次低和生源压力大基本上不设英语单科要求,虽说设定英语成绩单科要求的做法比较机械,但高考总分相对较低,英语基础相对薄弱的考生很难适应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要求,不能够发挥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势。
也存在部分“计划外”招生,不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学生无须填报高考志愿,只参加学校自己举办的入学考试即可(一般会参考高考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

先在中方学校修得相应学分,通过语言考试后再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获得外方学校颁发的文凭。“计划外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最终只能颁发国外学校的学位证书,而其中一些项目因没有“境外学位授予权”,还可能导致学生拿到的国外证书无法得到我国认可。
在国内试点分类招生的浙江、江西、重庆、海南等省市,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也与非合作高职院校一起列入第三类考试招生计划。部分省份专业划分批次的一般将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列入较后批次,全国生源总量下降、录取率逐年提高和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较高的情况下,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情况不容乐观。从2013年开始江苏省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纳入到高职提前单独招生试点中来,在“选特选优”的原则下,结合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需求制定选拔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生源要适应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
20039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评价的相对性,使用的互补性和资源的融合性改善办学条件;借助国外有益的办学经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优秀的师资等,促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规格,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人才培养的国际通用性。
2.生源要适应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现状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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