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后县乡财政的制度创新


取消农业税后县乡财政的制度创新
内容摘要:取消农业税后,县乡基层财政运行将更加困难。本文结合调查的实际情况,着重分析农业税取消后县乡财政受到的影响,从制度创新和完善的角度提出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合理划分县乡财权事权,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构权力均衡体系,建立健全克服买税卖税行为发生的制度基础等。

关键词:农业税基层财政困难财政体制
今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免征农业税,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举措。农业税的取消,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还意味着破除了对农民不平等的制度安排,最终建立城乡统一税制扫清了障碍,对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改革刚刚开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对县乡财政和政府机构运转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本文结合调查的实际情况,着重分析农业税取消后县乡财政受到的影响,从制度创新和完善的角度提出改革思路和对策。

取消农业税对县乡财政的影响
(一)县乡基层财政困难加剧
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在政府财权向上集中、提高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同时,将部分事权下移,导致县乡两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存在严重错位与不对称现象,县乡基层财政运行普遍较为困难,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县乡财政则更为困难。

取消农业税,改征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和对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所得征收所得税将会使县乡财政在短期内失去大部分稳定的财政收入,同时造成中央的财力集中度上升,县乡的财力集中度下降,这对于原本困难的县乡财政无疑是雪上加霜。因为按现行财政体制,农业税属于县乡本级收入,增值税和所得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且中央共享比例高。取消农业税后县乡财政暴露的困难主要表现为:财政办公经费不足,拖欠工资现象普遍存在,基层政权建设面临极大挑战;缺乏财力保证,农村基层公共品供给困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加剧,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受到冲击;县乡政府债务化解难度加大,因税费改革暴露并切断了掩盖和转嫁政府债务危机的途径,使许多隐性债务显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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