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马市坪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确保我乡提高妇幼儿童生活质量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苗控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以村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2、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所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建册率、建证率分别达到100%。
3、以村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后,疫苗合格接种率≥95%。
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
(一)乡卫生院、中心校
制定全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方案、布置对村卫生和教育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督导基层疫苗补种工作落实情况。
(二)村卫生所
负责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同时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传染病的危害、预防、控制的宣传并负责辖区“补证补种”的组织工作,各村按辖区和就近的原则指定接种单位对每一所幼儿园及小学责任包干,乡直由乡卫生院具体负责。
负责各学校、托幼机构接种证查验的人员组织、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教育部门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协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接种证查验工作。
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治宣传资料提接、种证查验所需表格的印制、参与接种证查验的人员培训,对托幼机构、学校接种证查验工作及疫苗补种的接种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对接种人员业务培训、疫苗供应、接种副反应监测,做好接种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和上报。
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师资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乡防疫组
乡防疫组负责对辖区内本次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乡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学龄儿童发生苗控传染病进行追溯调查,内容包括预防接种证接种情况、学校查验情况等,结果及时反馈到当地卫生院、中心校;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六)幼托机构、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
在幼托机构、学校配合下,开展疫苗补种、接种副反应报告与调查处理、填写预防接种帐册,按时汇总上报接种数据;辅助托幼机构、学校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
(七)幼托机构、学校
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证复印件收集,填写《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1)》的前6项;向儿童家长发放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数据统计填入《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情况统计表(附件2)》;移交(附件1)和(附表件)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开展疫苗查漏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三、查验预防接种证对象和疫苗补种对象
(一)查验预防接种证对象
1、2009年所有新入托、入园儿童(包括私立幼儿园)。
2、2009年小学一年级所有新入学生及转学生(包括私立学校、打工子弟学校)。
(二)疫苗补种对象
查验中发现未按免疫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入托儿童、学生。
(三)查验及补种时间
查验时间为2009年9月,补种时间为2009年9月1日—13日(个别疫苗补种工作根据上级疫苗供应实际情况及时开展)。
四、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种类及免疫判断标准
(一)查验疫苗种类
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麻腮疫苗、麻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
(二)疫苗漏种的判断标准
儿童接种记录,有卡有证以证为准,无卡有证以证为准,有卡无证以卡为准,无卡无证视为未种。
入托儿童漏种判定:由预防接种单位医务人员根据儿童入托年龄,按国家及河南省常规免疫接种监测方案中常规查漏补种判断标准判定。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时完成免疫接种的判断标准
入托、入园:卡介苗=1针次,百白破疫苗≥4针次,脊灰疫苗≥3剂次,麻疹疫苗≥2针次,乙肝疫苗=3针次,乙脑疫苗≥2针次,A群流脑疫苗=2针次,A+C流脑疫苗≥2针次,甲肝疫苗=1针次,麻腮疫苗=1针次,风疹或麻风疫苗=1针次。
入学:卡介苗=1针次,百白破疫苗≥4针次,脊灰疫苗≥4剂次,麻疹疫苗≥2针次,白破疫苗≥1针次,乙肝疫苗=3针次,乙脑疫苗≥2针次,A群流脑疫苗=2针次,A+C流脑疫苗≥2针次,甲肝疫苗=1针次,麻腮疫苗=1针次,风疹或麻风疫苗=1针次。
五、疫苗补种要求
(一)补种原则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补种按常规查漏补种《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见附件4)执行。
(二)补种疫苗优先顺序
入托儿童:脊灰疫苗、麻风/腮疫苗、A群流脑疫苗(或A+C群流脑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
学生:麻风/腮疫苗,A+C群流脑疫苗,白破疫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
(三)查验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工作程序(附件6)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
1、托幼机构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本班级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具体责任人。
2、二〇〇九年新生入托、入学应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收取新入学学生(小学一年级、幼儿园小班、托儿所新进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复印件,并填写附件1的前6栏,连同预防接种证或复印件一同交学校具办人。
3、托幼机构和学校具体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在收齐各班级查验资料后,于二〇〇九年九月底前交当地乡镇卫生院(防保机构),
4、托幼机构和学校在收到当地当地村乡区卫生院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填写的学生需补种(证)通知单后,及时填写附件5《马市坪乡入托入园入学“补证补种”通知单》交付应补种(证)学生,并督促其尽快携带附件5到所在地当地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补证和补种疫苗。
(二)当地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
1、在收到托幼机构和学校送交的预防接种证或复印件及附件1后,要立即组织人员在5日内完成接种情况查验,并填写附件1中的其它项目,同时对每个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做出判定。对需补种(证)儿童填写疫苗补种通知单和附件1复印件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结束后,收回每名学生《马市坪乡入托入园入学“补证补种”通知单》并加盖公章反馈学校或托幼机构,由学校、托幼机构存入学生档案备查。
(四)接种单位及接种记录保存要求
漏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应到托幼机构、学校附近的当地卫生院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永久保管。补种记录由学校、托幼机构存入学生档案备查。查验接种证的摸底登记、汇总表(附件1、2)应一式两份由当地卫生院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和学校分别保存,附件3由当地卫生院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保存。
六、接种数据报告
2009年9月20日前,乡镇接种门诊及当地卫生院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应完成数据统计并填入附件3。
2009年9月30日前,各村将汇总表分别上报马市坪乡防疫组。各托幼机构、学校将汇总资料报乡中心校。
七、工作要求
各地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依法开展好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要把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与当前甲型H1N1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相结合,维护儿童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教育部门要迅速部署,把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到儿童入学时的常规检查工作,并长期保持有效运转。卫生部门要组织好疫苗的补种工作,按照免疫规划的要求补种,一类疫苗全部免费、二类疫苗自费自愿接种,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造成苗控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单位和个人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 儿童入托、入学疫苗接种信息登记表
2.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情况汇总表(托幼机构、学校用)
3.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情况汇总表(接种单位和村通用)
4.免疫规划疫苗补种标准
5.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
6.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流程图
7. 2009年马市坪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工作督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