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模板】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招标人根据采购机电产品的条件和要求,在全球范围内以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的一种国际采购行为。本办法所称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见附件一。第三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57
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第四条商务部是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全国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投标工作,制定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调整、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负责认定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负责利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援助资金)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负责组建和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库;负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及经济特区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协调;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家的日常管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五条商务部指定专门招标网站(以下简称招标网)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平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应当在招标网上完成招标项目建档、招标过程文件存档和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异议投诉、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投标活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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