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 1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下面,我就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第一编总则和第三编附则的体会,向大家汇报如下,并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我的体会总的概括为“三个必须牢记”。
  一是必须牢记条例制定的形势。XX12月中共中央曾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旧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今年新修订的《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条例》要求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并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二是必须牢记条例制定的内容。对比原条例,新条例紧密结合130多部相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性文件,以及中央纪委等发布的违反党规党纪的典型案例,新条例共11章、133条、17000余字,可以简要地归纳为100个“严禁”,便于理解和记忆,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其中包括政治纪律里面的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也包括组织纪律里面的严禁个人专权擅断、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等等。
  特别是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指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要进行改组或者解散处理。同时,如何处理违反条例的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减轻或加重处罚等,条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自行学习,在这里我就不多作解释。
  三是必须牢记条例规定并切实遵守。新条例明确自XX11日起施行。虽然自治区还未结合广西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细则,但是,我们作为组工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并做到带头切实遵守,维护好组工党员干部形象。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坚持做好模范遵守条例。紧密结合组织系统“践优创模”活动,模范遵守条例,给全县党员干部带好头、立好杆,做好表率,任何场合都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第二,坚持依靠条例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县委从严管理干部的系列制度,按照“一季一考评”的机制,准确掌握好县委管理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给县委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提供正确的参考。第三,坚持使用条例管理好基层党员。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还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基层党员干部存在违法违纪的现象时有发生,组织部门应该借新条例出台实施的时机,组织指导各党(工)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升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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