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自查报告

1、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
2、经营、使用单位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事项(随意变动注册及仓库地址、增减面积、超核准范围、方式经营等)。
5、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药品。
6、违规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中药材染色增重、掺杂使假;药品批发企业擅自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7、赋码药品扫码上传、核注核销执行不力。
8、执业药师不在岗现象。
9、经营、使用单位冷藏药品的冷链管理符合要求。

新野县春天大药房大药房自查报告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野县春天大药房成立于·2015年6月,该店注册地址南阳市新野县解放路北段营业场所面积130平方米,经营范围有: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法定代表人史朝升,企业负责人史朝升,质量负责人王小娟。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豫DA3770326,有效期至2017年05月10日

我公司位于南阳市新野县解放路北段,经营面积130平方米,现有员工7人,其中执业药师2人。公司经营范围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共经营品种约600多个,各类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文件,共4项管理制度、6项岗位职责和3项操作规程,并且按时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考核记录。配备的设施设备有:货架5组,柜台4组,中药柜2组,冷藏柜1台:BD/BC-50;空调1台:IFR-71LM;计算机1台:(安装有药易通药业管理系统);打印机1台:AR-2080;温湿度检1个;药匙2个、医用手套5个、药袋、中药饮片包装袋等),灭蚊器2个,粘鼠板5个。我公司一直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所经营药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

通过认真细致的自查,我们认为已达到标准,

我公司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与职责

1、门店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虚假、欺骗行为。

2、设置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审方药师、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中药调剂员、营业员、收银员等工作岗位,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计算机系统,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检查与考核。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史朝升负责门店日常管理,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4、质量负责人王小娟具体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和督促文件的执行;负责药品质量查询、投诉的处理和报告;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负责指导药品的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审核;监督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时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并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操作系统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定工作;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二、

1、本企业无挂靠 、走票 、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行
2、本企业严格把关进货渠道,不经营、购进无资质企业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格按规定销售药品。
3、企业购销药品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一致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营 。
4、本公司没有擅自变更许可事项(随意变动注册及仓库地址、增减面积、超核准范围、方式经营等)。
5、处方药有调剂员审核后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按国家规定登记销售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药品。
6、有中药养护员 ,养护中药,有问题中药一律销毁,杜绝掺杂对假,正常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所有药品按规定销售,不擅自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7、赋码药品扫码上传、核注核销执行,认真细致,一切到位
8、执业药师按时上班,无脱岗现象。
9、冷藏药品安要求存放、经营、使用单位冷藏药品的冷链管理符合要求.有专人负责。

综上所述,新野县春天大药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自查结果合格。特申请市局领导对我店进行认证检查。

新野县春天大药房

2016年0428

《药店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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