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一:2015廉洁自律承诺书】
2015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扶贫部门良好形象,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
四、不利用公款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不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五、不私设“小金库”,不违反财务制度、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
六、不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利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七、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生产经营活动;
八、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九、自觉遵守《“十条禁令”》和《三严三实》,认真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努力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良好作风;
十、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人工作单位:
承诺人(签字):
2015年5月23日
【篇二: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及规定,确保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等谋取利益。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私自索要钱财、礼品等。
四、不随便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娱乐安排等,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发生。
五、不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制度,不假公济私、不化公为己。
六、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公款、不铺张浪费。
七、不参加有可能有损公司利益的社交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八、不脱离实际,不弄虚作假,不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以上七条,我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遵照执行,如有一款行为发生,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 期:
【篇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院党委、全院教职工: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别人不做的事首先自己不做,在廉政勤政上做出表率。
二、我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
三、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集体领导,凡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认真执行中央的“五不许”和教育部的“六不准”规定,不违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遵守出国(境)的有关规定。
五、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不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八、按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九、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生考试、人员聘用等工作。
十、其他承诺(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和领导干部各自职责分工情况,需要承诺的其他内容)。
以上十项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愿接受严肃处理。
所在部门:
职 务:
承诺人姓名: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