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学院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

邢台学院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

按照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培养方案,大类招生专科学生应于第四学期开始按照专业进行培养。根据邢学院教字[201088号《邢台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特制定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专业分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激发学习热情,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尊重个性发展的原则,并依据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振朝

成员:吴远远  邱淑英  常景铎  解振锁  武宇红

   刘永利  陈卫安  邱贵芹  夏丽洁

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分流原则和实施方案;

2、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并负责分流方案的解释工作;

3、负责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包括分流动员,综合测评,录取志愿的收集、汇总,专业的分配,收集学生的建议和意见等;

4、负责分流方案的解释工作;

5、负责分流实施过程中学生申诉的受理。

三、参加分流的学生

参加分流的学生为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具体为:

上年级学生如招生时系按专业录取,因休复学或留降级等原因降至2010级的,不参加本次分流,仍按原录取专业修读。

四、分流的实施

1、准备阶段

时间:1018日-1028

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2010级大类专科学生进行专业意向摸底调查,并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和各专业教学条件,以及师资情况、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专业总体布局规划,在科学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招收计划,并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各系部组织进行本系部大类专科生的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成绩为入学后第一、二学期所学课程的加权平均数,具体测评办法依据《邢台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各系部于1024日前将测评结果第一榜报教务处上网公示,上报格式见附件1。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三天内向本系部提出重测申请。重测结果与第一榜有变动的,各系部应立即将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报教务处。教务处于1027公布测评结果第二榜,第二榜即为最终测评结果。

各系部在上报综合测评结果时,应同时上报遇有综合测评成绩相同,需单独考察单科成绩的课程的名称。原则上每个大类专业应确定3-5门次专业课做为单独考察课程。

2、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1031日-114

各相关系部对大类招生专科学生进行分流政策介绍与分流动员,以便使学生在充分了解分流政策与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宣传动员应包括以下方式:

1)会议动员:由系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流政策的介绍,各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情况、师资情况、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介绍;

2)网络、印刷品或展板介绍:各系部可采取网络、印刷品或展板等多种形式,对分流政策和各专业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3)高年级优秀学生或毕业生动员:每专业选择12位高年级的优秀学生或毕业生从学生的角度谈个人对专业学习的心得体会;

4)实地了解:组织学生到各相关系部实验室、资料室、办公室等进行教学条件实地考察了解。

3、志愿填报阶段

时间:117日-119

各系部完成学生专业分流的报名组织工作。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填报专业志愿,每人可按顺序填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分流志愿表见附件2,各系部负责统计学生填报志愿的情况。

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服从学校的志愿调配。

4、专业录取阶段

时间:1110日-1111

各系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完成专业的分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专业招收人数应控制在已公布的招收计划范围之内。

2)如按照学生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即可满足上述条件,专业分流实施小组不再做任何调整;

如某专业的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公布计划的上限,则按照第一、二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择优录取。

5、分流结果公布阶段

时间:1114日-1117

各系部上网公示分流结果,并确定班级。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学生对分流结果无异议的,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行文。

分流结果一经确定,不再做任何调整,学生于第四学期起按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6、总结阶段

时间:1130日前

各系部应对本系部在此次专业分流工作中的组织准备、宣传动员、志愿填报、专业录取、分流结果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对我院的专业分流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各系部请于1130日前将书面总结交教务处。

                     

                   20111012

               


附件1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专业综合测评统计表(按名次排序,excel电子表格格式)

说明:综合测评成绩=

1综合测评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经补考及格课程按60分计算。

3、有不及格课程未能正常补考者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4、因考试违纪、作弊、旷考而未能正常补考的课程按0分计算。

5、正考、补考均办理了缓考手续,未能参加考试的,本门课程不列入测评。

6、留降级学生如有重修课程,按重修成绩计算。

7、按五级计分制评定成绩的课程按该成绩所对应分数段的最高分数计算。

 8、军训成绩不列入测评。

 9、上报时,请将样表内的“课程1/2/……/n”字样更改为相应的课程名称。


附件2

邢台学院201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请仔细阅读页面下方的填表说明后再填写

填表说明:

1. 我院此次专业分流工作按照《邢台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邢台学院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学生在填报专业志愿前应仔细阅读上述文件,详细了解本次专业分流的原则及程序。学生在填报志愿前,还应了解本人在大类专业内的综合排名、各专业录取计划和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情况、师资情况、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形势信息。学生如对上述规定和信息有任何不明之处,切勿盲目填报志愿。请在向所属系部了解详细情况后再慎重填报前,学生应与家长做好充分沟通。

2. 本表由学生本人用黑色、蓝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代填。表格内不得有任何字迹涂改。志愿一旦填完成,学校接受以任何理由提出的更改申请

3.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否则视为放弃志愿选择,服从学校志愿调剂。

4. 学生对分流工作如有异议,请直接与教务处联系。电话:3650637,联系人:夏老师。

5. 本表由分流前学生所属系部负责保存。

《邢台学院2010级大类招生专科学生.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