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

老舍作品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京味”。“京味”作为一种风格现象,包括作家对北京特有风韵、特具的人文景观的展示及展示中所注入的文化趣味。因此“京味”首先表现为取材的特色。另外,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老舍用“官样”一语来概括北京文化特征,包括讲究体面、排场、气派,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讲究礼仪,固守养老扶幼的老“规矩”;性格懒散,苟安,谦和,温厚与懦弱等等。这类北京文化的“精魂”渗透在老舍作品的人物刻画、习俗的描绘、气氛的渲染之中。老舍对北京文化的情感是复杂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地欣赏、陶醉,以致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感伤、悲哀,以及若有所失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无用而惋叹不已。“五四”以后的新文学作家,废弃了封建士大夫笔下的文言,也没有采用话本小说、戏曲说白中的近代白话,而是从现代口语中创造便于反映现代生活、表达现代人心理活动的现代白话,作为新的文学语言—老舍对此作出了卓越的成绩。他是北京人,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更重要的是努力从人民群众的口头语言中汲取和提炼文学语言。注意汲取,避免了生造硬凑合过于欧化的学生腔的毛病;讲究提炼,能够脱离粗糙的自然形态,克服照搬滥用方言土语的弱点。他所使用的是一种真正艺术化了的活的语言。老舍的小说和散文,都可以琅琅上口,话剧的对白,更是活泼传神;作品中许多人物的语言,具有各自的性格特点。他很好地解决了语文脱节的问题。在语言的准确生动,富有表现力和艺术性方面,在创造新的文学语言方面,他在现代作家中,是十分突出的。老舍认为作家的风格首先体现在语言上,他的语言的确成为表现艺术风格的重要手段。连他的理论文章的语言都是很有个性特征的。老舍的创作,带有英国狄更斯康拉德等人的影响,与中国传统的、主要是流行于民
间的文艺更有深切的联系。这使他的作品具有大众化、通俗性、民族色彩浓厚等特点,从形式到内容都能够雅俗共赏。因此较早地突破了新文学只在学生和知识青年中间流传的狭小圈子,为广泛的读者所喜爱。后来又以真实生动地描绘了现代中国的社会风貌和民情心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再加上规范的现代汉语,而受到国外的重视。这些,都扩大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影响。他取材于北京胡同里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娴熟地运用“京味”十足的文学语言等特点,受到一些后起者的仿效。老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生于北京,逝于北京,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北京度过的。北京的街巷胡同,留下了老舍深深的人生足迹。人们都说北京的胡同很规整,或东西或南北,方向分明。其实也不尽然。在老舍的传世之作《四世同堂》里,曾经描写过一条形态特殊的胡同,那就是小羊圈胡同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舍是这样写的:“……说不定,这个地方在当初或者真是个羊圈,因为它不像一般北平的胡同那样直直的,或略微有一两个弯儿,而是颇像一个葫芦。通到西大街去的是葫芦的嘴和脖子,很细很长,而且很脏。葫芦的嘴是那么窄小,人们若不留心细找,或向邮差打听,便很容易忽略过去。进了葫芦脖子,看见了墙根堆着的垃圾,你才敢放胆往里面走。走了几十步,忽然眼一明,你看见了葫芦的胸:中间有两棵大槐树,四周有六七家人家。再往前走,又是一个小巷──葫芦的腰。穿过‘腰’又是一块空地,比‘胸’大着两倍,这便是葫芦的肚了。‘胸’和‘肚’大概就是羊圈吧!”凡是了解老舍生平的人都知道,这条胡同并非是他凭空进行的艺术创造,而是在现实中始终存在的。它原先叫“小羊圈胡同。老舍是在北京的贫民小胡同中生长起来的作家,对于自己在贫穷中度过童年的地方,老舍更怀有至死无法割舍的感情,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有小羊圈胡同的影子,更有一些作品,几乎完全是把小羊圈胡同作为地理背景和活动舞台,展现了北京下层市民的生活场景,比如1937年写的小说《小人物自述》1944年写的小说《四世同堂》1962年写的小说《正红旗下》等等。我认为应该是以北京普遍的传统市民以及他们日常生活为背景,且将北京特有的历史、
《老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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