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是实现校企结合、国内与国际合作,高起点、高质量推进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和制度支撑。一、培养目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二、招生计划、招生领域及招生学院 2018年我校拟在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计划招收15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招生导师1、作为主要负责人正在承担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企业委托重大项目的博士生导师。2、工程博士必须依托科技重大项目进行培养,导师必须通过依托项目提供培养经费。四、报考条件报考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3、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考生应来自与招生领域相关的大型工程企业或重要科研院所,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5、参与过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科技重大项目,并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6、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括政治状况、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参与科研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并同意考生按照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7、所在单位知名专家和业界知名专家推荐意见各一份。8、考生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9、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条件。五、选拔程序1、报名阶段请考生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于2018年5月27日前将所需报考材料寄(送)至各招生学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1)合肥工业大学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所在单位推荐意见)。(2)专家推荐意见。(3)本人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或单位自主设置的科技重大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6)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8)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获奖证书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规格并按顺序排列,邮寄材料时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各招生学院寄送地址详见附件。2、“申请-考核”阶段(1)资格审核:招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依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每位考生。(2)综合考核招生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专家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综合考核原则上应采取笔试、面试加外语水平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生学院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报送推荐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招生计划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4、录取通知书拟录取考生经学校政审合格、教育部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六、学习方式和学费1、学习方式:非全日制。2、录取类别: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需同培养单位、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不参加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3、学费标准:同普通博士收费标准相同。七、培养和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企合作、国际合作和依托科技重大项目进行个性化培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经过合肥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行政二号楼311室 邮编:230009 电话/传真:(0551)62901228 微信公众号:hfutyzb mail:hfutyzb@hfut.edu.cn 网址:http://yjszs.hf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