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似擎杯听《说文》--师从颖明夫子追记

何似擎杯听《说文》--师从颖明夫子追记

吴永坤

【摘 要】本文记述了作者三度随侍陆宗达先生学习<说文>的经历,介绍了陆先生的治学特色和作者的收获.

【期刊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3(000)002

【总页数】4页(P108-111)

【关键词】陆宗达;<说文>;以经证字;以字说经

【作 者】吴永坤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中文系,江苏,南京,21009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教科文艺

2003 年 6 月 第 2 期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Jo山nal of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andCulttrreNanjing Norn且l University Jun.,2α)3No.2 ③叫 陈 h 忍但 q 川 贫 川 &于 州. 毯 川可 忠、何似擎杯听〈说文〉一一师从颖明夫子追记吴永坤(南京大学中文系,江苏南京 210093)摘要: 本文记述了作者三度随侍陆宗达先生学习《说文》的经历,介绍了陆先生的治学特色和作者的收获 。关键词: 陆宗达《说文》 以经证字 以字说经中固分类号: C0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 - 9853(2003)02 - 108 - 04 文献语言文字学家颖明陆宗达先生,是我读研究生时的导师。 读研前后,亦曾两度随待夫子座前。 初次识荆是 1962 年春开学后,我读大三,夫子的同门学长 、我的业师天行魏建功先生聘请他为北京大学 第一届古典文献专业学生开设《说文解字》专题课。 第二次是从 1964 年秋季开学后我成为先生的古汉 语专业文字专门化方向的研究生,直至 1968 年底离开北京师范大学。 第三次则是我调人南京大学中文 系任教两年后回母校进修,时间是 1981 年秋至 1982 年夏。二十年间,从师三度,颖明夫子的学术魅力端的何在? 1995 年纪念他诞辰九十周年时,夫子的老 友、著名学者张中行先生撰一贺联,联云:“六书追许慎,五斗继刘伶。”元自启功先生亦截取旧作一联云: “《汉书》下酒微伤雅,何似擎杯听《说文》。 ”这两副联语,我以为最能反映夫子的风貌神采。先说“六书追许慎” 。 夫子学有渊源,在黄门中为治《说文》之翘楚,为同门所公认,毋须饶舌。 启先 生的联语,上下句都有典故,只不过上句用的是古典,下句用了今典罢了 。 宋龚明之《中吴纪闻 ·苏子美 饮酒》条记述苏舜钦每晚读书必喝酒,而读《汉书》则大杯大杯地喝。 前人用此典故,描述读书人读到好 书心有所获时志得意满的情态 。 启先生联中以“微伤雅”来递进一层 ,说明读任何好书,也不及举着酒杯 昕颖明夫子讲解《说文》之乐。原来,夫子每与朋友聚餐,在以毛笔写了菜单之后,朋友们在等待上菜的 间隙,要他讲解菜单上的某字在《说文》上是什么意思 。 夫子说到精采之处,昕者浑然不觉手中还举着斟 满酒的酒杯。 夫子的朋友,皆一时俊彦,听夫子讲《说文》而如此忘情,可见“六书追许慎”,淘非虚语。 夫子为我们文献专业授课时,课排在午后的一二两节。 我们班只有三十人,教室向阳,可容纳八九 十人。每逢夫子授课,教室总是挤得满满的 。 旁听的不仅有语言专业、文学专业的同学,还有外系同学、收稿臼期:2003-04-21作者简介:吴永坤,男, 1937 年生,江苏洪泽人,多年任教于南京大学中文系, 1997 年退休。108• 2003 年 6 月第2期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Jo山nal of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andCulttrreNanjing Norn且l University Jun.,2α)3 No.2 ③ 叫陈h忍但q川贫&于州.毯川可忠、文献语言文字学家颖明陆宗达先生,是我读研究生时的导师。 读研前后,亦曾两度随待夫子座前。初次识荆是 1962 年春开学后,我读大三,夫子的同门学长 、我的业师天行魏建功先生聘请他为北京大学第一届古典文献专业学生开设《说文解字》专题课。 第二次是从 1964 年秋季开学后我成为先生的古汉语专业文字专门化方向的研究生,直至 1968 年底离开北京师范大学。 第三次则是我调人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两年后回母校进修,时间是 1981 年秋至 1982 年夏。二十年间,从师三度,颖明夫子的学术魅力端的何在? 1995 年纪念他诞辰九十周年时,夫子的老友、著名学者张中行先生撰一贺联,联云:“六书追许慎,五斗继刘伶。”元自启功先生亦截取旧作一联云:“《汉书》下酒微伤雅,何似擎杯听《说文》。 ”这两副联语,我以为最能反映夫子的风貌神采。先说“六书追许慎” 。 夫子学有渊源,在黄门中为治《说文》之翘楚,为同门所公认,毋须饶舌。 启先生的联语,上下句都有典故,只不过上句用的是古典,下句用了今典罢了 。 宋龚明之《中吴纪闻 ·苏子美饮酒》条记述苏舜钦每晚读书必喝酒,而读《汉书》则大杯大杯地喝。 前人用此典故,描述读书人读到好书心有所获时志得意满的情态 。 启先生联中以“微伤雅”来递进一层 ,说明读任何好书,也不及举着酒杯昕颖明夫子讲解《说文》之乐。原来,夫子每与朋友聚餐,在以毛笔写了菜单之后,朋友们在等待上菜的间隙,要他讲解菜单上的某字在《说文》上是什么意思 。 夫子说到精采之处,昕者浑然不觉手中还举着斟满酒的酒杯。 夫子的朋友,皆一时俊彦,听夫子讲《说文》而如此忘情,可见“六书追许慎”,淘非虚语。夫子为我们文献专业授课时,课排在午后的一二两节。 我们班只有三十人,教室向阳,可容纳八九十人。108 • 研究生和青年教师。 夫子有高超的授课艺术,一临堂即能把握住昕课者的注意力 。 记得第一堂课是这样开始的:三十年代有生物系学生,问来华任教的专家,猛禽走如何进食的?是撕掉小动物的皮毛从 而开膛破肚地喝血吃肉呢还是因固吞枣?那位外国生物学教授回答不出来。 其实,这个问题 早在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东汉,许慎在其所著的 《说文解字》这部书里就已经准确地回答了 。 该 书的卷九下,九部“航”字说解曰:“莺鸟食己,吐其皮毛如九。” 两百年前的段玉裁,以其亲身所 见,证实了许氏所见不诬。 他在该字下注云:“玉裁昔宰巫山县,亲见鸪鸟所吐皮毛如九。” 夫子就是这样以其学术魅力临堂便扣住了学生的心弦。 他以文字的形体、声音、意义三者相互贯通 的传统训话学观点,吸收近代语言学科学理论,深入浅出地讲授人们认为枯燥深奥的《说文》之学。 而夫 子于典籍情况,庶几乎达烂熟的程度,因而,清儒的“以经证字,以字说经”的方法,他用得极为娴熟自如, 而所举例字,多为经典中恒见者,可解说得却精彩绝伦,胜义纷呈,昕者兴味盎然 。 比如,“多行不义必自 毙”这句话,人们多理解为多做坏事一定自我灭亡,其实似是而非 。 此语为《左传·隐公元年》文。《说文》 卷十上“奥”字说解曰:“顿仆也。 ”下引 《左传·信公四年》文“与犬,犬樊。 ”今本《左传》“樊”字作“毙” 。 所 谓“顿仆”是倒下去,而不是死亡。 当然,倒下而永远不再站起来,也就死了,但这是引申,而不是本义。 《左传》中“毙”字凡十数见,没有一次直接作死亡讲的 。 (按:坤检阅《左传》 ,“毙”字凡十三见。 )《左传·定 公八年》中的“顿仆”义最为明显 。 齐鲁阳州之战,鲁人颜高在仓卒中夺人弱弓,被齐人籍丘子组所击, “与一人俱毙”后,但射籍丘子姐,中其颊而使其“建”(死掉) 。 所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准确含义为坏 事做多了必然自行垮台 。 夫子就是这样通过《说文》专书与经传结合来辨析词的本义、引申义、一般义与 具体语境义,细致人微,结论自然使人信服。 又如, 《左传·倍公三十三年》记晋公子重耳出亡事,文云: “过卫……,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 ”杜注:“得土,有国之祥。 ”显然,杜预是 以土释块字,因而,人们把这句话理解为农民在重耳向他们讨饭时给重耳一块土。 这似乎太不合人情, 不给也就算了,何必那么作弄人?可是《史记·晋世家》记同一件事却是这样的:“过五鹿,饥而从野人乞 食,野人盛土器中进之。 重耳怒。 ”司马迁写《史记》 ,引用先秦文献,多译为汉代语言。《晋世家》中的“野 人盛土器中进之”,相当于《左传》中的“野人与之块”,可见不是给讨饭的一块土。 原来,“块”是“由”宇异 体,见《说文》卷十三下土部。一下州部有“要”字,意为“州器”,&P荆条筐,草袋之类;“由”的形象是以器 装土,与“赘”字声近义通。 农民把饭食盛在“州器”中而没有用托盘,重耳认为不尊敬他,故而耍了公子 脾气要揍人。夫子解释词义必信而有征,但并不仅仅萨列旧说,而是择善而从之;无善可从,不迷信前人,敢于破除 成说,另立新解。 前文的“块”字解说,己可见夫子治学风格的端倪,对古汉语常见虚词“岂”的解说,更令人 叹服。《说文》卷五上“岂”字“一曰”说解下段注:“若今但语之难道。”二百年来,学者对段注奉为金科玉律。 但夫子以为,两者虽同为反话语气词,都有疑问、猜测的意味,可两者的语法意义不仅不一样,甚至可以说 是相反的。 含“难道”的句子倾向于肯定,含“岂”的句子则倾向于否定。 “岂”与“哪里”、“怎么”义近,“难道” 与“莫非”、“恐怕”义近。 “岂有此理”意为怎么有这种道理(不应该有这种道理),“难道你认为这样做对 吗?”意为恐怕你认为这样做不对。 有“难道”的句子,包含的事实往往出于说话人的意料之外,“难道会是 他?(真没想到)”,而有“岂”的句子所包含的事实则在说话人的意料之中,“岂有此理”含竟然有这种道理 之意。既充分肯定段玉裁对语言文字学的贡献,又不迷信他,错了就否定错了的部分。 然而,见于经籍文 献中的成说,夫子绝不轻易否定。 相反,总是深入地发掘其中的精华。 比如,解释概念,往往要用界定法, 即下定义。 下定义要求语词准确、形象、精练,三者兼顾很难,但并非做不到 。 夫子举《说文》与经籍中的例 子,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比如《说文》卷七上“旦”部:“暨,日颇见也。”颇义为邪(牵制,不正,“颇见”是见而不 全,从空间上说,太阳在南北回归线以外,从时间上说是早晨或傍晚;“日颇见”与中午太阳照在赤道上的 “日正见”不同,这就把“暨”的“及、与”义(只是事物的一部分,而不是专、全)表达得非常准确、形象而又简 练。在《说文》以前的先秦典籍中,很多界说非常好。 当时,包括贵族在内,有以生理特征命名的风习,比如 胎记在肩曰黑肩、胎记在臂曰黑肢之类。 卫国有公子名孟紫,因其有“萦”这种残疾,而不得立为世子,其名 109 三十年代有生物系学生,问来华任教的专家,猛禽走如何进食的?是撕掉小动物的皮毛从而开膛破肚地喝血吃肉呢还是因固吞枣?那位外国生物学教授回答不出来。 其实,这个问题早在一千八百多年前的东汉,许慎在其所著的 《说文解字》这部书里就已经准确地回答了 。 该书的卷九下,九部“航”字说解曰:“莺鸟食己,吐其皮毛如九。” 两百年前的段玉裁,以其亲身所见,证实了许氏所见不诬。 他在该字下注云:“玉裁昔宰巫山县,亲见鸪鸟所吐皮毛如九。”夫子就是这样以其学术魅力临堂便扣住了学生的心弦。 他以文字的形体、声音、意义三者相互贯通的传统训话学观点,吸收近代语言学科学理论,深入浅出地讲授人们认为枯燥深奥的《说文》之学。 而夫子于典籍情况,庶几乎达烂熟的程度,因而,清儒的“以经证字,以字说经”的方法,他用得极为娴熟自如,而所举例字,多为经典中恒见者,可解说得却精彩绝伦,胜义纷呈,昕者兴味盎然 。 比如,“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人们多理解为多做坏事一定自我灭亡,其实似是而非 。 此语为《左传·隐公元年》文。《说文》卷十上“奥”字说解曰:“顿仆也。 ”下引 《左传·信公四年》文“与犬,犬樊。 ”今本《左传》“樊”字作“毙” 。 所谓“顿仆”是倒下去,而不是死亡。 当然,倒下而永远不再站起来,也就死了,但这是引申,而不是本义。《左传》中“毙”字凡十数见,没有一次直接作死亡讲的 。 (按:坤检阅《左传》 ,“毙”字凡十三见。 )《左传·定公八年》中的“顿仆”义最为明显 。 齐鲁阳州之战,鲁人颜高在仓卒中夺人弱弓,被齐人籍丘子组所击,“与一人俱毙”后,但射籍丘子姐,中其颊而使其“建”(死掉) 。 所以,“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准确含义为坏事做多了必然自行垮台 。 夫子就是这样通过《说文》专书与经传结合来辨析词的本义、引申义、一般义与具体语境义,细致人微,结论自然使人信服。 又如, 《左传·倍公三十三年》记晋公子重耳出亡事,文云:“过卫……,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 ”杜注:“得土,有国之祥。 ”显然,杜预是以土释块字,因而,人们把这句话理解为农民在重耳向他们讨饭时给重耳一块土。 这似乎太不合人情,不给也就算了,何必那么作弄人?可是《史记·晋世家》记同一件事却是这样的:“过五鹿,饥而从野人乞食,野人盛土器中进之。 重耳怒。 ”司马迁写《史记》 ,引用先秦文献,多译为汉代语言。《晋世家》中的“野人盛土器中进之”,相当于《左传》中的“野人与之块”,可见不是给讨饭的一块土。 原来,“块”是“由”宇异体,见《说文》卷十三下土部。一下州部有“要”字,意为“州器”,&P荆条筐,草袋之类;“由”的形象是以器装土,与“赘”字声近义通。 农民把饭食盛在“州器”中而没有用托盘,重耳认为不尊敬他,故而耍了公子脾气要揍人。夫子解释词义必信而有征,但并不仅仅萨列旧说,而是择善而从之;无善可从,不迷信前人,敢于破除成说,另立新解。 前文的“块”字解说,己可见夫子治学风格的端倪,对古汉语常见虚词“岂”的解说,更令人叹服。《说文》卷五上“岂”字“一曰”说解下段注:“若今但语之难道。”二百年来,学者对段注奉为金科玉律。但夫子以为,两者虽同为反话语气词,都有疑问、猜测的意味,可两者的语法意义不仅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是相反的。 含“难道”的句子倾向于肯定,含“岂”的句子则倾向于否定。 “岂”与“哪里”、“怎么”义近,“难道”与“莫非”、“恐怕”义近。 “岂有此理”意为怎么有这种道理(不应该有这种道理),“难道你认为这样做对吗?”意为恐怕你认为这样做不对。 有“难道”的句子,包含的事实往往出于说话人的意料之外,“难道会是他?(真没想到)”,而有“岂”的句子所包含的事实则在说话人的意料之中,“岂有此理”含竟然有这种道理之意。既充分肯定段玉裁对语言文字学的贡献,又不迷信他,错了就否定错了的部分。 然而,见于经籍文献中的成说,夫子绝不轻易否定。 相反,总是深入地发掘其中的精华。 比如,解释概念,往往要用界定法,即下定义。 下定义要求语词准确、形象、精练,三者兼顾很难,但并非做不到 。 夫子举《说文》与经籍中的例子,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比如《说文》卷七上“旦”部:“暨,日颇见也。”颇义为邪(牵制,不正,“颇见”是见而不全,从空间上说,太阳在南北回归线以外,从时间上说是早晨或傍晚;“日颇见”与中午太阳照在赤道上的“日正见”不同,这就把“暨”的“及、与”义(只是事物的一部分,而不是专、全)表达得非常准确、形象而又简练。在《说文》以前的先秦典籍中,很多界说非常好。 当时,包括贵族在内,有以生理特征命名的风习,比如胎记在肩曰黑肩、胎记在臂曰黑肢之类。 卫国有公子名孟紫,因其有“萦”这种残疾,而不得立为世子,其名109 亦是以生理特征而得的。 何谓“萦”?《春秋》三传均作了解释。《左·昭七年》曰:气孟萦之)足不良,能行。” 《谷 ·昭二十年)曰:“两足不能相过。”《公·昭二十年》曰:“恶疾也。”“萦”字《公羊传》作“辙”、《谷梁传》作 “辄”,“辄”为假借,“辄”为说字。三传对“萦”的界说, 《公羊传》失之笼统, 《左传》不够鲜明,唯《谷梁传》最得 其要。原来,“萦”字从“执”得声, 而“执”有 dian 音,如从执之字有“垫”字可证。 “萦”即口语中踞足之路,也 就是服足。 常人走路,左右足相互在前,也就是左足过右足,右足过左足,两足相过;而严重的服足者,走路 时始终一足在前,另一足拖过去,一路一踞的,此所谓“两足不能相过”。 这个界说是多么精练、鲜明、准确, 编写字典、辞书为概念下定义时,应当从中吸取营养。夫子授《说文》 ,精彩绝伦,大多类此。 情乎世人往往不甚措意,从而遗笑大方。 比如迟至 1964 年才 拍成的科教片《不平静的夏夜》(上海科教电影制片厂),解说词中还把猫头鹰整吞蛇鼠后再吐皮骨这件 事,说成是科学工作者经过长期观察才刚刚发现的“自然界奥秘” 。 又比如,有人己专门著文介绍了夫子 区分“岂”与“难道”的研究成果,但普遍仍以难道释岂,照误不改。 再比如,有的年轻的中文系教授,把 《左传·成公二年》的“齐晋塞之战”中“射其右,毙于车中”的“毙”注释为“射死” 。 如此等等。我第二次师从颖明夫子时间虽长达 4 年之久,但收获最徽,原因为那是一个非常时期:参加“四清”, 批判《海瑞罢官》与“三家村”,接着是十年的动乱。 但夫子仍然见缝插针 , 前后为我们授课八次,每次一 个下午。 虽然仅面对三个学生,但每次讲稿仍是厚厚的一叠,讲课后留下讲稿让我们传阅 。 讲课内容以 大徐本《说文》为中心线索,联系小徐本 、段注以及太炎先生的《文始》、季刚先生的《说文略说》 ,重点讲了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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