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
姓 名 |
| 性 别 |
| 身份证 号 码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 系 | |||||
报考单位及 | ||||||
个人简历从首次录(聘)用时填起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有效期为一年,时间计算以“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落款时间为准。
表格填写说明
1、简历要连续不间断填写;
2、意见栏要签署意见:同意或不同意。
3、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要先征得本单位同意,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其主管部门也要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送本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如:张三,南靖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先盖下属事业单位的公章,主管部门盖县环保局的公章,“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这一栏盖南靖县人社局的公章。
如:李四,是南靖县国土资源局的公务员,所在单位盖南靖县国土资源局的公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这一栏不用盖章,“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意见”这一栏盖南靖县人社局的公章。
4、温馨提示:此表有效期为一年,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要提前办理好此项工作。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公布后,一般一周左右就开始进行资格复核工作,以免考生办理时间来不及,被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