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党委常委“班子”配置:专职副书记主抓党建

省级党委常委班子配置:专职副书记主抓党建
作者:孟亚旭
来源:《决策探索》2016年第02

        日前,近20年来首度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开发布,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的地方委员会编制”——常委会委员的名额,省级为1113人,市县两级911人;同时,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条例》还明确了专职副书记的专责,即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析认为,这将有望使一些地方党委存在的重经济社会发展、轻管党治党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那么,目前各省委常委班子编制情况如何?省级党委班子中,哪个省的党委常委班子成员最多?专职副书记专职情况又如何呢?

        新疆、西藏常委人数超配但合规

        此次公开的《条例》明确地方委员会副书记的人数为2名。记者了解到,关于党委副书记数额的设置,中央组织部早在1985年就出台过《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省级一般35人。到了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减少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后来,借着2006年集中换届的契机,各省党委班子中一正两副模式才逐渐开始推行。

        此前有媒体统计,在2006年至2007年的省级党委换届中,西藏、新疆保留4位副书记,内蒙古保留3位副书记,其余各省区市党委副书记均为2人;在2011年至2012年的省级党委换届中,西藏配备了4位副书记,新疆则减为3位副书记,其余省区市党委均为2位副书记。

        那么,目前各省委常委班子成员数量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呢?记者梳理了各省委常委班子的情况后发现,目前各省级党委常委班子的成员数量,最多的为新疆,共16人,其次为西藏14人,其他各省委常委班子名额均在条例规定的11人到13人之间,其中,常委班子为13人的省份最多,共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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