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字〔2019〕74号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公司党员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纪委,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规范****公司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从廉从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营造风清**正的良好环境。
******公司党委
2019年12月27日
关于规范****公司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根据《**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依据**公司党组《关于规范党组管理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中**党组〔2019〕227号)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操办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授意或者接受他人为本人、本人近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视为党员干部本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包括:结婚庆典、办理丧事等方面举办的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党员干部包括:
(一)公司助理、副总师及所有处级岗位的干部;
(二)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所有科级岗位的干部;
(三)管理岗位的一般干部;
(四)其他党员。
第二章 纪律要求
第四条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党委、**公司党组有关规定精神,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1.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标准,宴席规模和标准不得高于当地政策要求及居民正常消费水平,反对铺张和奢侈浪费。严格控制车辆规模。婚宴桌数控制在15桌以内,葬礼进一步提倡从俭,避免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