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教育厅等关于做好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教育厅等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皖发改社会[2012]337

【发布部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

(皖发改社会〔2012337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123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01198号)精神,2012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2012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纳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其中,本科招生计划统一列入提前批次院校第二批本科志愿。

本科学制5年,计划培养195人(其中中医学专业50人),培养任务由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60人)、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55人)、皖南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30人)、安徽中医学院(中医学专业50人)共同承担,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培养计划见附件1)。

专科学制3年,计划培养150人(其中中医学专业50人),培养任务由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100人)、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医学专业50人)共同承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培养计划见附件2)。

二、培养对象

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厅、安徽省教育厅等关于做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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