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通过特定业务活动和法律授权的管理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是一国或国家货币联盟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和防范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和维护金融稳定的主管机构,也是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之一。

货币发行权: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权是其自身之所以成为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统一货币发行与流通和稳定货币币值的基本保证。

最后贷款人称最终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即在出现危机或者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时,负责应付资金需求的机构(通常是中央银行)。该机构一般在公开市场向银行体系购买质素理想的资产,或透过贴现窗口向有偿债能力但暂时周转不灵的银行提供贷款。该机构通常会向有关银行收取高于市场水平的利息,并会要求银行提供良好抵押品。是指在危机时刻中央银行应尽的融通责任,它应满足对高能货币的需求,以防止由恐慌引起的货币存量的收缩

发行的银行:是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银行的银行:1)业务对象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2)仍具有银行固有的办理“存、汇、贷”业务的特征;(3)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者[最能体现中央银行是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也是中央银行作为金融体系核心的基本条件]。表现:a、集中存款准备金,b、充当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c、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

政府的银行: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为政府融通资金,提供特定信贷支持、为国家持有和经营管理国际储备、代表国家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稳定、为政府提供经济金融情报和决策建议,向社会公众发布经济金融信息。

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一国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权利和履行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责,中央银行机构自身上下是统一的,机构设置一般采取总分行制,逐级垂直隶属。(中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一元式的组织形式)

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体系由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共同构成。(美国、德国)

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国家不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机构,而是由一家集中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国家大银行兼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准中央银行制度:设立类似中央银行的金融管理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职能,或者由政府授权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承担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国香港属于准中央银行制度,由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发行货币)

跨国中央银行制度:若干国家联合组成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在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

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在一定时点上所拥有的各种债权。资产业务主要包括再贴现业务、贷款业务、证券买卖业务、黄金外汇储备业务及其他一些资产业务。

中央银行负债:是指金融机构、政府、个人和其他部门持有的对中央银行的债权。负债业务主要有存款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其他负债业务和资本业务

中央银行负债资产表:是中央银行在履行职能时其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存量报表

弹性原则:货币发行应该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以适应经济状况变化的需要.

信用保证原则:货币发行应该要建立一定的货币发行准备制度,以使其货币发行有一定的黄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担保.

货币发行业务:1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入社会;2货币从央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

存款准备制度:为了控制货币发行的规模维护货币信用而制定的,要求货币发行必须要以某种金属或者资产作为发行准备.包括现金准备,保证准备.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依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根据宏观货币管理的需要,根据控制金融体系信贷额度的需要,以及维持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的需要,来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存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和结构,并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动对既定的比率和结构进行调整,借以间接地对社会货币供应量进行控制的制度。

存款准备金:是存款货币银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金。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自存准备,通常以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两种方式存在;另一部分是法定准备金,亦即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按比例转存中央银行的部分。

存款准备金=自存现金+法定准备金=库存现金+超额准备金+法定准备金

法定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存在中央银行里的自身所吸收存款的一个最低限度的准备金

超额准备金: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指商业银行及存款性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帐户上的实际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部分

货币发行: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库流到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从流通中回笼的数量。

经济发行:指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加现金流通量。(随着货币范围的扩展,还可以理解为根据生产和商品流通的需要,增加包括存款货币在内的货币供应总量)

财政发行:指因弥补国家财政赤字而进行的货币发行。

货币回笼:央行通过再贴现、再贷款、购买金银、购买证券和外汇等渠道收回流通中的货币。

现金准备:以黄金、外汇等具有极强流动性的资产为准备的货币发行准备。

证券准备:包括短期商业票据、财政短期国库券、政府公债等的货币发行准备。

弹性比例制度:指增加发行的钞票数超过了规定的现金比率时,则国家对超过法定现金准备部分的发行课征超额发行税如果钞票回笼或准备现金增加,并且达到规定比例,则免征发行税,以限制央行过度发行钞票。

保证准备制度:指货币发行要以政府公债、短期国库券、短期商业票据等国家信用作为发行准备。

保证限额准备制度:是指在规定的一定发行限额内,可全部用政府债券作为发行准备,当超过限额的任何发行,都必须以十足的现金作为发行准备。

比例准备制度:指规定在货币发行准备中,现金与其他有价证券各占的比重。

特种存款:中央银行根据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运营情况,以及银行银根松紧及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存款的方式向这些金融机构集中一定数量的资金而形成的存款.

发行基金: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行的货币,由设置发行库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并由总行统一掌握。

发行库:是为国家保管待发行的货币(发行基金)的金库。

业务库:是商业银行基层行(处、所)为了办理现金支付业务而建立的金库。

中央银行债券:是为了调节金融机构多余的流动性,而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务凭证。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主动负债业务,其发行的对象主要是国内的金融机构。)

一般来说,当中央银行买进其债券时,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当中央银行卖出其债券时,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减少,货币供应量减少。(中央银行债券发行时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到期清算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再贴现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中央银行据此以贴现方式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

再贴现率:中央银行在对商业银行办理贴现贷款中所收取的利息率。(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对象通常是短期票据,所以再贴现率是一种短期利率,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主要是在货币市场上;再贴现率>货币市场利率惩罚性利率,目的是限制再贴现贷款规模;再贴现率由中央银行决定,是中央银行最常见的政策工具之一;)

公开市场业务操作: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国际储备:是指各国政府为了弥补国际收支赤字,保持汇率稳定,以及应付其他紧急支付的需要而持有的国际间普遍接受的所有流动资产的总称。包括:黄金、外汇以及SDR。

央行储备资产构成:黄金、外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特别提款权。

现券交易(现券买断、现券卖断):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现券买断为中央银行直接从交易对手处买入有价证券,一次性投放基础货币现券卖断为中央银行直接从交易对手处卖出有价证券,一次性回笼基础货币

信用放款:中央银行根据商业银行的信誉提供的一种贷款

担保放款:商业银行以其客户发出的合格的商业票据为担保向中央银行申请的贷款

抵押放款: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政府债券等有价证券交给中央银行作抵押申请的贷款。

结算:实现因商品(服务)交易、金融活动、消费行为等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币收付,是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体现。

清算:通过一定的清算组织和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指令的发送与接受、对账与确认、收付数额的统计轧差、全额或净额清偿等一系列程序。

央行支付清算服务:是指央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与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途径,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顺利完成并维护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

净额结算:将一定时点上收到的各种金融机构的转账金额总数减去发出的转账金额总数,得出净余额,即净结算头寸。支付系统对金融机构的净结算头寸通过中央银行或清算机构进行划转,从而实现清算。

全额结算:支付系统对各个金融机构的每笔转账业务进行一一对应结算。

票据交换:当银行收到客户提交的票据之后,需通过票据交换的方式将代收的票据交付付款行,并取回其他银行代收的以己方为付款行的票据,彼此间进行债权债务抵消和资金结算。

支付系统:是在既定的规则框架下,有提供支付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的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综合金融安排,亦称清算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是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主干线,主要处理银行间清算、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黄金和外汇交易、货币市场交易和跨国交易等的资金结算。——HVPS

小额支付系统:与社会经济和消费活动紧密交融、分布广而种类多的支付系统。

国库制:对国家预算资金的保管、出纳及相关事项的组织管理与业务安排。

独立国库制:国家特设经管国家财政预算的职能机构,专门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支保管、出纳工作。

委托国库制:国家不单独设立的经管国家财政预算的专门机构,而是委托银行经理国库业务,接受委托的银行根据国家的法规条例,负责国库的组织建制、业务操作机管理监督。

会计业务:针对中央银行的职能特点和业务范围,按照会计的基本原则制定核算形式和核算方法,体现和反映中央银行履行职能进行监督、管理、核算财务的业务。

统计调查:按照规定的统计制度,根据统计的一般原理,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金融活动的现象的数量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从而为经济和金融决策提供依据和政策建议的过程。

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工具调节和控制货币供给量和利率等中介指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和。

最终目标: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而最终要达到的宏观经济目标,包括稳定币值、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和金融稳定。

中介指标:指在一定时期内和特定经济状况下,能够以一定的精度达到的目标,主要有货币供给量和利率,在一定条件下,信贷量和汇率也可以充当中介目标,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联系紧密。

操作指标: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能够有效准确实现的直接政策变量,如准备金、基础货币等。

分就业:指任何愿意工作并有能力工作的人都可以找到一个有报酬的工作

物价稳定:物价总水平在短期内没有显著地剧烈的波动。

经济增长:一国和地区世纪经济产品和劳务总量的增长。

国际收支平衡:一国对其他国家的全部货币收入和货币支出保持基本平衡,两者相抵后略有顺差或逆差

借入储备:是指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通过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和贷款形成的储备。

非借入储备:是指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形成的储备。

基础货币:也称为“强力货币”和“高能货币”,由准备金和流通中的现金组成。

货币乘数:货币供给/基础货币

货币供给量:是指一国在某一时期内为社会经济运转服务的货币存量。

一般性政策工具:是对货币供给总量或信用总量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三大政策工具,俗称“三大法宝”。

选择性政策工具:是指央行针对某些特殊的经济领域或特殊用途的信贷而采用的信用调节工具。

存款准备金政策:即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存款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强制性地要求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按规定比率上缴存款准备金。

再贴现政策:再贴现政策指央行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的方法,影响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贷款和超额准备,达到增加或减少货币供给量、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政策举措。

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指央行在金融市场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以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准备金,进而影响货币供给量与利率,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政策举措。

回购:是指在出售(或买进)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或销售)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或出售)所买(或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正回购:是中央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时,则为中央银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

逆回购:是中央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交易对方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中央银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时,则为中央银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直接信用控制:中央银行基于质与量的信用管制目的,以行政命令或者其他方式,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控制。

间接信用控制:商业银行利用行政手段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

货币传导机制:中央银行在确定货币政策目标之后,运用一定的货币政策工具进行操作,最终实现其预期目标所经过的传导途径或作用过程。

长期性储备调节:为改变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储备水平而作的调整。

临时性储备调节:为抵消其他因素的影响,维持商业银行等存款货币机构的储备水平而作出的调整。

对金融机构信用贷款:是指包括规定信用贷款条件、信用放款额度及利率等的央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消费者信用控制:是指央行对消费者对不动产以外的耐用消费品分期购买或贷款的管理措施。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指央行对有价证券的交易,规定应支付的保证金限额。

不动产信用控制:是指央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的管理措施。

信用配额:是央行根据金融市场的供求状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分别对各个商业银行的信用规模加以分配和控制,从而实现其对整个信用规模的控制。

流动性比率管理:是指对流动资产与存款的比率的管理。

道义劝告:指央行利用其声望和地位,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经常发出通告、指示与金融机构负责人进行面谈,交流信息,解释政策意图,使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自动采取相应措施来贯彻央行的政策。

窗口指导:是央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动向,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重点投向和贷款变动数量等。

目标变量:是指货币最终目标的变量指标,包括币值稳定、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和金融稳定。

中介变量:是指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变量指标,主要有利率和货币供应量。

工具变量:是指操作货币政策工具直接改变的变量,相对于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变量指标,又可称为操作变量。

货币政策时滞:从需要制定政策,到这一政策发挥最终发挥作用,其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占用一定的时间。

内部时滞:作为货币政策操作主体的央行从认识需要制定政策到采取行动所需要的时间。包括认识时滞和决策时滞

外部时滞:是指实施货币政策的时滞,即从新政策制度到它对经济过程发生作用所需耗费的时间,这是指作为货币政策调控对象的金融部门及企业部门对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反应过程。可以细分为操作时滞和市场时滞。

认识时滞:指从确有实行某种政策的需要,到货币当局认识到存在这种需要所需耗费的时间。决策时滞:指制定政策的时滞,即从认识到需要改变政策,到提出一种新的政策所需耗费的时间。

操作时滞:指从调整政策工具到对其中介目标发生作用所需耗费的时间。

市场时滞:指从中介变量发生反应到对其中介变量产生作用所需耗费的时间。

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是指货币对产出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对抗波动效应的能力。既在于其在增加就业、刺激经济增长或引致通货膨胀的效应,还在于其抵御经济波动的能力。

财政政策:国家利用财政收支的制度性安排,来随机调整税收和公共支出以及转移支出,以调节社会经济供求关系,合理配置资源并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社会公平,进而达到社会经济稳定等政治经济目标的手段。

产业政策:为了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形式,政府对某些产业、行业、企业进行一定形式的扶持或限制的政策,从社会总供给出发。

收入政策:为了调节社会有效需求及保证收入分配相对公平而采用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工资物价管理政策。

货币中性论:流通中货币数量的多少仅影响经济中的价格水平和各种名义变量,而对经济中的真实变量,如实际收入、就业水平没有任何影响

货币政策效应:中央银行实施一项货币政策时候,社会经济运行所作出的现实反映和最终实际效果。

宏观经济分析:国民经济短期活动诸方面的反映、判断、评价和剖析。特点是综合性、系统性、时效性。

金融监管:狭义:金融监管当局根据国家法律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广义:还包括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同业组织的自律性监管、社会中介组织和舆论的社会性监管。

金融危机: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总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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