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本养老金计发规定

陕西省基本养老金计发规定
陕西省基本养老金计发规定
作者:社会保险管理部
陕西省基本养老金计发规定:
一、199611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职工本人各缴费年度当年缴费工资除以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为:
а=(X1C1+X2/C2+……+Xn/CnN式中a为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X1,X2……X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Cl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二、19951231参加工作的职工,201911以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1、月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4、月调节金:从2019年起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递减13元。
三、201911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两类人员,可以提高5%的基础养老金。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累加执行。增加基础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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