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事考试网:2014年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3262人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 事业单位面试真题及解析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招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其中符合国家、省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可放宽至1:1或1:2 (详见《岗位表》),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不调剂岗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报名和信息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4日17:00截止。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同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重报。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并登录,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的结果最终确定。
4.网上缴费。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4年4月25日23:00。
5.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陆宜宾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或退费时使用。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5月6日至5月9日前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30周岁的,是指截止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2.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
3.岗位有特别和其他规定、约定的,按岗位表执行。
五、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 操作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驾驶员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可在网络报名前安排操作技能测试。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在“岗位表约定事项”中已明确。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驾驶员(工勤)岗位暂不考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含学校校医、财务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2012年修订版)。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4月22日至4月23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就近交到我市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宜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宜宾市人社局802室)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4.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30% +《心理素质测评》×20% +《专业科目》×50% + 政策加分。其中,不考专业科目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70% +《心理素质测评》×30% +政策加分。
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2014年5月20日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受理查分申请时间2014年5月20日9:00—12:00,逾期不受理。
(三)面试
面试岗位的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由各区县人社局和市属招聘单位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公布。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公告将于6月10日前在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具体时间详见公告。
各区县人社局和市级相关单位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其中,提前进行了操作技能测试的加上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下同)。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加盖印章)。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
2.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具体事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 (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60%。
4.(操作技能测试+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操作技能测试成绩×20% +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20%。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先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公共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 体检由区县人社局和市属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加分证明材料(式样).doc
3.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公招考试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详情点击:
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聘326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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