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鲁理工大建工院字[2018]3

建筑工程学院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学院每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这一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竞争为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在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工作。

组长:贾致荣 副组长:张大富

成员:王延深 韩保民 师郡 王殷行 杨光杰 杨志刚 李雅琴

联系人:李雅琴(兼)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成绩要求。本科前 6 个学期(学制 5 年的为前 8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30%

4.外语成绩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 426 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462 分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参加过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奖励;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材料。

6.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参与学校组织的支边、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在实习实训或其他实践教学环节中,有实践成果或解决了实际生产问题;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主要社团负责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从事学生助理工作,表现优秀;能够提供其他证明本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材料。

7.身体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8.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 40%且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三、评价办法

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根据已有计算方法计算值为准;占比94%,二是学生发展素质评价,评价指标见附页一,评价指标比6%(各专业分别排序)。

综合评价成绩=平均学分绩点×0.94+发展素质评价得分。

四、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部署,公示本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经学校批准的推免工作实施办法3个工作日。

2.学院公示申请学生前 6 个学期(学制 5 年的为前 8 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公示时间3 个工作日。

3.学生个人申请。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申请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学院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912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对表现特别优秀、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直接获得推荐资格。

五、管理与监督

1.推免工作接受教育部、省招办及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2.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或工作失误,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或工作人员,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

六、其他

本办法由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 建筑工程学院发展素质评价得分计算办法

附件二 建筑工程学院推免工作组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

附件一 建筑工程学院发展素质评价得分计算办法

一、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科研分

二、论文科研分


三、科研奖励分

四、创新实践活动(科技类),成果计分如下:

五、各类竞赛:

附: 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项目按相应级别降一级计分,不能确定的按校级计分。

校级单位为: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活动排列名次的,原则上一等奖指1-3名,二等奖指4-6名,三等奖指7-9名。

凡参加校社联、各类社团活动获奖者,无学校或者学院公章的,一律不予加分;如共同盖有校社联与其他学院公章的社团活动,按照本院相应活动的获奖等级的分值的一半计分。

其他学院活动一律不予加分;参加非学校正式注册的社团活动不计分,参加非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不计分。

六、其他:

1.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学生干部

2.国际交流

七、专利和论文类成果排名位次的权重系数标准

、非专利和非论文类成果排名位次的权重系数标准

、说明

1、同一奖励成果不重复计算,按最高项核算。

2、录用通知依据录用通知或合同+缴费发票+校样认定,认定后降一计分档计分;专利依据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费发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认定。

3、所有评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荣誉并按照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处理。

4、论文和专利的作者排名认定前三位有效,其它科研成果的作者排名认定前八位有效。

5、最高得分换算为6分,其他得分按比例换算

附件二 建筑工程学院推免工作组名单

组长:贾致荣 副组长:张大富

成员:王延深 韩保民 师郡 王殷行 杨光杰 杨志刚 李雅琴

联系人:李雅琴(兼)

《山东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
下载文档
热门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