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改革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改革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滁政[2008]107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02

【实施日期】2008.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改革工作的通知

(滁政〔200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59号)、《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 》(省政府令第128号)和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全面实施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改革的通知 》(皖地税〔200846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今年内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收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改革的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施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改革,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执法行为,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征缴机制,降低征缴成本,提高征缴效率;有利于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的征管优势,优化缴费服务,方便缴费人申报缴费,促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和依法足额征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一票多费征缴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一票多费征缴改革顺利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改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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